※ 引述《keito127 (keito)》之銘言:
: 敬告:使用婚前標題的身分必須為
: 2.半年內會結婚
: 目前婚期預計是明年初, 不知道可不可以使用婚前標題?
: 我跟女友交往六年, 現在也都接近30歲, 所以目前已有結婚的共識
: 很不幸的我爸媽很傳統, 認為兒子要同住, 而我是獨子
: 我家境其實還算不錯, 我爸媽不需要我經濟上的支援,
: 他們自己的積蓄我可能當上班族賺兩輩子都賺不到
: 他們只有一個要求, 就是如果我婚後在台北定居就要跟他們同住
: 我女友則是堅持結婚後要自己住, 我也可以理解為什麼她會什麼想要自己住
: 她的薪水可以算是白領階級(年薪百萬以上), 在台北可以爽爽的自己一個人過,
: 的確是沒有必要跟公婆同住,並降低自己的生活品質
: 試過說服兩邊都做出讓步, 但是目前只有我爸媽願意做出明顯的讓步
: 我家目前是上下樓兩戶打通, 並裝潢成樓中樓, 我爸媽願意在我婚後將房子重新裝潢
: 將上下樓兩戶做成兩個獨立的生活空間, 他們住樓下, 我們住樓上,
: 並保證不會上樓干涉我們的私人空間
: 唯一的要求是保留室內樓梯, 共用一樓的大門出入, 他們認為這樣才有住在一起的感覺
: 我覺得這樣的計畫聽起來還不錯, 畢竟雙方的居住空間是分開的, 只有出入是同一個門
: 但是我女友堅持室內的樓梯不能保留, 一定要隔成兩個獨立門戶,各自出入.或者是去住我
: 的舊家(步行距離3分鐘)
: 但是我爸媽不接受他們住新家, 小孩住舊家這個提案, 認為兒子離家這麼近還不願意同住
: 很沒道理,也沒面子, 把樓梯拆掉也沒有同住的感覺, 所以也不接受
: 我爸媽他們認為小孩分開住的唯一合理原因是我必須離開台北工作, 當然要以事業
: 為重, 那就自己去外面住, 不用強留在台北跟他們同住
: 我女友現在就抓著這一點, 一直要我趕快找到可以離開台北或是離開台灣的工作, 這樣才
: 可以名正言順的婚後分開住
: 老實說我並不排斥離開台北或是台灣工作, 畢竟我也自己一個人在國外待過十年, 對於一
: 個人獨力生活也蠻習慣的, 也有能力在北美地區養活兩個人
: 但是我對於被強迫離開台北這件事感到有點不爽, 難道為了跟你結婚, 我還真的需要
: 遠走他鄉?! 好像我一點選擇權都沒有
: 我女友有說過如果真的我爸媽年老需要有人照顧, 那她願意跟我搬回家跟我爸媽一起住
: , 但老實說我對這句話一點信心都沒有
: 我爸媽現在不需要被人照顧都不願意一起住了, 假如晚年真的需要有人照顧的時候,
: 女方真的會心甘情願的搬回家嗎?
: 大家認為父母要求同住,但是在不同樓層且有獨立生活空間的要求很過分嗎?
https://youtu.be/QRRxfwEXyps
建議婚姻版的鄉民無聊可先看看上面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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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婚後是他住你家
還是你住他家
還是買房自住
每個老人家老了
一定都希望有兒女在身邊
試問自己以後老了
是不是也一樣
所以結論你們還是分手吧
去找個理念和你相同的人結婚吧
別讓自己的孝順被女方視為媽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