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大家可以接受與父母同住但是不同樓層嗎?

作者: achech (ILoveMyWife)   2015-03-19 00:19:34
※ 引述《keito127 (keito)》之銘言:
: 敬告:使用婚前標題的身分必須為
: 2.半年內會結婚
: 目前婚期預計是明年初, 不知道可不可以使用婚前標題?
: 我跟女友交往六年, 現在也都接近30歲, 所以目前已有結婚的共識
: 很不幸的我爸媽很傳統, 認為兒子要同住, 而我是獨子
: 我家境其實還算不錯, 我爸媽不需要我經濟上的支援,
: 他們自己的積蓄我可能當上班族賺兩輩子都賺不到
: 他們只有一個要求, 就是如果我婚後在台北定居就要跟他們同住
: 我女友則是堅持結婚後要自己住, 我也可以理解為什麼她會什麼想要自己住
: 她的薪水可以算是白領階級(年薪百萬以上), 在台北可以爽爽的自己一個人過,
: 的確是沒有必要跟公婆同住,並降低自己的生活品質
: 試過說服兩邊都做出讓步, 但是目前只有我爸媽願意做出明顯的讓步
來,讓我告訴你身邊一個明顯讓步的例子
某爸媽生養了個男生,在台北有棟上下樓兩戶打通,跟您的狀況很類似
一開始,男生要結婚,這爸媽也很難過,希望孩子能留下來
女孩子要結婚前都是很敏感的,當然打死不想跟公婆住
您提的方案,當然也曾經出現在討論中
問題是,這是人家的房、人家的爸媽,就算是住樓上樓下
女孩子還是不肯就範
最後使出大絕招
搬進來,就把房子過戶給媳婦
之後,女生就搬進來孝順公婆了,連重新裝潢都不用。
這才叫做明顯的讓步啦
提早處理財產,還可以節稅喔
: 我家目前是上下樓兩戶打通, 並裝潢成樓中樓, 我爸媽願意在我婚後將房子重新裝潢
: 將上下樓兩戶做成兩個獨立的生活空間, 他們住樓下, 我們住樓上,
: 並保證不會上樓干涉我們的私人空間
: 唯一的要求是保留室內樓梯, 共用一樓的大門出入, 他們認為這樣才有住在一起的感覺
: 我覺得這樣的計畫聽起來還不錯, 畢竟雙方的居住空間是分開的, 只有出入是同一個門
: 但是我女友堅持室內的樓梯不能保留, 一定要隔成兩個獨立門戶,各自出入.或者是去住我
: 的舊家(步行距離3分鐘)
: 但是我爸媽不接受他們住新家, 小孩住舊家這個提案, 認為兒子離家這麼近還不願意同住
: 很沒道理,也沒面子, 把樓梯拆掉也沒有同住的感覺, 所以也不接受
: 我爸媽他們認為小孩分開住的唯一合理原因是我必須離開台北工作, 當然要以事業
: 為重, 那就自己去外面住, 不用強留在台北跟他們同住
: 我女友現在就抓著這一點, 一直要我趕快找到可以離開台北或是離開台灣的工作, 這樣才
: 可以名正言順的婚後分開住
: 老實說我並不排斥離開台北或是台灣工作, 畢竟我也自己一個人在國外待過十年, 對於一
: 個人獨力生活也蠻習慣的, 也有能力在北美地區養活兩個人
: 但是我對於被強迫離開台北這件事感到有點不爽, 難道為了跟你結婚, 我還真的需要
: 遠走他鄉?! 好像我一點選擇權都沒有
: 我女友有說過如果真的我爸媽年老需要有人照顧, 那她願意跟我搬回家跟我爸媽一起住
: , 但老實說我對這句話一點信心都沒有
: 我爸媽現在不需要被人照顧都不願意一起住了, 假如晚年真的需要有人照顧的時候,
: 女方真的會心甘情願的搬回家嗎?
: 大家認為父母要求同住,但是在不同樓層且有獨立生活空間的要求很過分嗎?
作者: McCain (長髮馬尾控)   2015-03-19 00:23:00
如果是我爸媽 大概寧可不要同住 也要保留自己的財產XD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5-03-19 00:23:00
說真的不是每個人都吃這套 更何況對方賺得也不少
作者: lovelysue (你卻越來越遠)   2015-03-19 00:26:00
百萬要買台北市房其不容易 不過重點不是財產
作者: McCain (長髮馬尾控)   2015-03-19 00:28:00
很多夫妻都是因為買不起房子 所以只好和公婆同住
作者: lovelysue (你卻越來越遠)   2015-03-19 00:28:00
就未來生活規劃價值觀不同如此 真不肯讓就散這樣 不然幾十年吵婆媳 太累人
作者: ivan0928 (夜思)   2015-03-19 01:30:00
結論是請得起家政婦或是送媳婦房子才能算是誘因? ^^
作者: newnewone (平靜生活)   2015-03-19 05:00:00
我想都是特例吧 不算是誘因 真正的誘因應該是感覺公婆如同自己父母但真的雙方都很難做到這點 即使是再好的人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5-03-19 08:05:00
我朋友就說要跟公婆同住,因為公婆就兩間房,一間市中心一間新北,當然和公婆同住的市中心房值錢,朋友娘家他自己都買不起啊
作者: berryziove (landy)   2015-03-19 09:33:00
第女友經濟能力好,房子是他在意的點,他不會妥協。原po快去找個經濟不足願意這樣分曾住的女孩,讓她自由吧
作者: cka   2015-03-19 11:15:00
誰會為了這樣過戶給媳婦..我覺得太偉大了連自己爸媽都很少在生前過戶了
作者: amida959   2015-03-19 11:37:00
這讓步真的很大...其實很多人都是買不起房只好跟婆家住美其名是孝順 事實是啃老
作者: cka   2015-03-19 14:48:00
推樓上..事實就是省房租 這樣夫妻倆的薪水很多可以花
作者: skydivingjt (apple)   2015-03-21 02:00:00
這才叫讓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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