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只有給你還有你的老婆
您們夫妻確定要這樣子做?
值得嗎?不會後悔嗎?這是經過雙方冷靜討論之後的結論?
也許我的內容有點補腦了,但是我在想,
老公以為要的是專重,其實是不是參與感呢?
在忙碌的工作之外也能有更多機會參與到孩子的教養。
這件事情實在沒必要走到離婚這條路上呀!
雖然這個世界上離婚的原因千奇百種,但婚姻本來就不簡單,
是需要二個在遇到事情之後能學習從事情之中找到二個人共同的平衝點,
而不是對這件事情做下誰對誰錯的判決,婚姻真的不是非黑即白呀!
老公會買套書給小孩,也表示對於孩子的教養想要盡上自己的心力,
老婆趁打折時買書給小孩,也表示對於孩子的教養有重視,同時也想要替"家裡"省錢。
你們夫妻二個人好好想想,為了買書的事情二個人都對嗎?都錯嗎?
是不是可以從這件事情二個人都做一點改變呢?
老公>>
改變自己的思維,不要陷在現在家裡的錢都我在賺的,大大小小開銷都要讓我知道;改變
一下自己的思維,去想想自己的老婆現在是"保姆"兼"家政婦",若這二項工作是花錢
請人來做,你們要支出多少?
老婆>>
也不要陷入老公很小氣的思維,想想因為現在這個家的收入只有一個,所以他的壓力會比
較大也會比較沒有安全感,知道老公很想要"全面參與",妳可以開始記帳分析開銷;買
給小孩的書或玩具,也可以事後跟老公分享,妳買的很便宜/孩子在與妳共讀之後有什麼
反應/孩子參與活動後的反應是什麼,雖然都是小小的事情,但也是妳育兒的成就感,不
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