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nore (說啥都錯,乾脆去死好了)
2015-05-03 18:41:48不知道有沒有人記得我。
之前在這個板狠狠地罵過一個腿開開讓男友飼養,被男友無套中出了大半年,
搞大肚子才上來哭哭說自己很無辜想墮胎的28歲女人。
那時候還一堆人罵我,說孕婦好偉大,對孕婦不可以兇兇。
後來官方文書顯示那個自稱從小被虐待好窮好無辜好天真不知道腿開開被男人操會導致懷
孕的28歲女人,
其實是21歲,家住信義區。
這演的是哪一齣?
從此以後我就很少上來當傻子了。
供大家參考。
作者:
Herblay (Esmeeeee)
2015-05-03 18:53:00不記得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05-03 19:08:00???什麼什麼
作者:
lovefu (米娜)
2015-05-03 20:03:00這個版很意外嗎==
作者:
damao (我是派大星)
2015-05-03 20:04:00是之前媽寶版21歲未婚懷孕那篇嗎?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5-05-03 20:08:00信義區很大你知道嗎?
作者:
sucherng (お久しぶり)
2015-05-03 20:09:00其實我看不懂…是因為錯過前傳嗎?
作者:
Lenore (說啥都錯,乾脆去死好了)
2015-05-03 20:14:00我跟信義區不熟,但我知道沒有人21歲"誤打成"28歲當然,你也可以相信人家只是"誤植"了33%的年紀..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5-05-03 20:17:00官方文書?你被告?
作者:
Lenore (說啥都錯,乾脆去死好了)
2015-05-03 20:17:00不過對我來說,會這麼做的,不管是瘋子還是騙子,我都不會再信了 為什麼會覺得我被告?我每句話都踩在法律界限以內喔..而且還是有效文章數1篇的ID....不過當時版上相信她的傻子也不只我一個就是了..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5-05-03 20:19:00所以是被釣魚了? XD
作者:
Lenore (說啥都錯,乾脆去死好了)
2015-05-03 20:27:00某個角度確實是這樣吧 雖然我很討厭那個詞 我講話都很認真卻常常被說是釣魚 真釣魚的反而一堆人護航幫忙罵我....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5-05-03 20:35:00喜歡罵人但是不喜歡被人家罵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5-05-03 20:38:00因為你說在官方文書看到對方資料咩,不是被告,那是什麼文書
沒被告在那邊說官方文書,講得好像證據確鑿一樣,好奇怪囧
作者:
yien (菲比)
2015-05-03 20:43:00我好像有印象欸0.0可是就算年紀輕住信義區又怎樣呢?就該被罵的意思嗎0.0?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5-05-03 21:07:00是妳先污辱她還是她先污辱妳啊?
作者:
Herblay (Esmeeeee)
2015-05-03 21:26:00所以今天這篇文是來報仇的....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5-05-03 21:26:00我找到原文....恩...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5-05-03 21:33:00妳公然侮辱她她侮辱回去不是正好而已嗎?你說她被你講兩句就崩潰,你被他講兩句還不是也崩潰了?就當學一次教訓吧,被吊中了下次就乖一點,罵人中槍也是剛好而已吧
原啵沒被告啊!推文裡還反問板友為什麼覺得她被告,她的推文都有在界線內。所以是妳告人嗎?看不懂何謂「官方文書」,網路世界本來就真真假假,不用看這麼重。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5-05-03 21:51:00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5-05-03 22:02:00大家講話小心點嘍
發言過火,不是很好。有些事情的確有可能是事實,但不需要這樣講。
連結裡的那些推文真的太過火了,連我路人看了都不舒服,何況當事人......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05-03 22:38:00"用兩三句總結一下" 十分輕描淡寫吔 傻眼
作者:
MBAR (MBA高清)
2015-05-03 22:51:00所以現在是來討拍的嗎?我不太懂這篇的主旨耶XDD
媽寶版有文章,孩子看似應該在,不過男女版又自稱本魯,嗯……
作者: smileforiris (淼淼) 2015-05-03 23:05:00
1,誰沒事做要去記得你? 2,你的閒聊跟婚姻版的關係?3,你講話真的很難聽
然後我覺得真正有道德的人是不會上來特意po文扯舊帳還滿口XX來XX去的……這道德尺度好寬啊囧
作者: moumoumou (倒楣透頂了 衰到爆) 2015-05-03 23:08:00
不勞您費心啦,不是第一次遇反串更不是第一次遇到講話不好聽的XDDD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5-05-03 23:09:00應該是
#1IeymGSk,這篇原原po只po過一篇文章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5-05-03 23:18:00蛤真的是那個媽寶版的那個?
作者:
getbacker (工作十年了啊.......)
2015-05-03 23:54:00就當是Novel板或是Marvel板看不就得了 XD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5-04 00:09:00
如果是板友提供的那篇文章的話 推文哪叫輕描淡寫 已經是人身攻擊的範疇了啊
作者: blue0202 (青) 2015-05-04 00:12:00
真的太過火了,那個推文,看了真的不舒服..+1
作者:
dorakao (20歲希望更用功)
2015-05-04 00:37:00雖然不記得 但是這篇的用詞真是噁心到不舒服
作者:
Kakia (Cacia)
2015-05-04 00:59:00看原文真的讓人不舒服 講話超難聽
講話真的超難聽。這是攻擊還是熱心?你的標準看來跟大眾不同。
作者: mrsdsn (Mrs. DSN) 2015-05-04 01:09:00
不覺得你的謾駡是熱心。
作者: t4012289 (elaine) 2015-05-04 01:27:00
這篇用詞...
作者:
lamdy (小非)
2015-05-04 08:08:00推文的連結看了不舒服加一
作者:
meegan (bj4)
2015-05-04 09:28:00推文不舒服+1
作者: springt (明媚鮮妍能幾時) 2015-05-04 11:13:00
你誰? 不記得了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5-04 11:26:00呵呵^^你也告了不少其他好心想幫忙的人然後又強調自己是律師究竟是真的被騙?還是想告其他人?真令人困惑,求解
作者:
hwks (hwks)
2015-05-04 11:34:00你講話很沒品,別用好意包裝惡意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5-04 11:36:00話說回來,這樣報出別人個資很好玩嗎?而且你也在別板貼過不少失敗的戀愛經驗那.......?
作者:
yien (菲比)
2015-05-04 12:06:00溫馨小提醒 ( ′﹀‵)/︴<>< <><ꂠ ><> ><>ꀠ><> <><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5-04 17:36:00謝謝yien的小提醒
作者:
catkung (我是Joan)
2015-05-04 18:43:00你講話真的很難聽
作者:
nimei (二喵一汪)
2015-05-04 18:54:00你哪位?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5-04 22:15:00P大時代的水桶耶~~ 算起來也是法律人認證過的
作者: minzhangs (WILLY) 2015-05-05 00:18:00
我只記得妳在另外一個版...不過妳不能在那邊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