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如何說服男方住女方家房子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5-05-18 19:10:13
※ 引述《NaiBooo (NaiBo)》之銘言:
: 敬告:使用婚前標題的身分必須為
: 1.自身已經處於訂婚
: 2.半年內會結婚
: 3.或已經提親
: 請在文中註明清楚是哪一種
: 若內容與婚姻關係討論尚遠或還摸不著邊,版主一律刪除不再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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