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koFemale (耍笨傻妞一枚)》之銘言:
: 沒有想到,還沒正式步入婚姻就提前面對婆媳問題了
既然妳認為已經打算結婚
所以提早懷孕不叫先上車後補票
那是否可以解讀成
雖然手續還沒跑完
但妳已經接受現在就已經是夫妻關係
如果是
很多人說婚姻組成單位就只是小家庭
那麼 妳先生的事情
是否是這單位應該要負責的事情
再換句話說
妳認為肚子小孩 也是婆婆的孫子
那麼婆婆就該有義務體諒妳 完全負責狗狗
請問 未來妳碰到婆婆介入孩子教養時
妳會不會認同 那是婆婆的孫子
所以有這個權利 妳完全不會有怨言?
再換個假設情境自己想想
假如將來妳懷第二胎
但是老大生病需要晚上抱抱照護
妳覺得是不是也該比同辦理
因為妳是孕婦 所以依照醫生建議
婆婆要搞定孩子 因為老二是他的孫子
同一個理由 不同狀況
當妳說"為什麼不能互相"時
我不知道妳是否都能從一而終
婆婆上班與否 那是他和公公的事 不要拿來當理由
在孩子沒結婚前 還可以說因為愛小孩 所以幫忙照顧
但不要把過去狀況 當作理所當然
然後又說婆婆無法適應孩子轉變角色
而且當妳上班 婆婆不也幫忙照顧狗狗了?
為什麼妳會覺得因為自己是孕婦
所以婆婆就應該負起整天24hr的照護之責?
也許會有人堅持
現在就是還沒結婚
所以狗狗是老公和婆婆的事
嗯 現在懷孕初期 六月結婚
除非先生未來幾個月都不出差
不然還是會碰到同樣的問題
講這麼多 只是告訴妳
"我知道今天假裝沒事把狗狗帶走,就可以解決僵局了"
"但是我目前暫不考慮這個選項...."
妳老公怎樣我懶得說
但裝死不是解決之道 該負責就要負責
最多就是等老公回來 妳再好好折磨他
還有照護狗狗
也不代表妳就一定得抱它
更不代表沒辦法解決睡眠問題
這種問題明明解決方式很多
為什麼只有妳想的那種狀況
然後才說孕婦不能怎樣怎樣
要學會變通 路是人走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