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關於人身攻擊的認定等...

作者: bencheming (斑鳩明)   2015-06-04 00:46:11
(為什麼不用公告文發呢? 因為這不代表本版整體立場,所以未達公告標準)
大家好~ 我是班鳩~ 跳一跳午餐就可以加菜的菜版主
雖然在之前的置底閒聊文我稍埋了一個種子,不過針對最近的一些來信還有
鎖文的原因,還有一些狀況,我說明一下。
1.為何檢舉令自己不悅的推文大多都沒有警告或水桶?
首先呢,上任後我常常接到檢舉信,大多是關於推文間的紛爭,還有文章的爭吵
,在期望上面,大多是以水桶為目的的要求,當然,受到陌生人(?)的言語譏諷
,心情怎麼會愉快呢? 尤其對造還在板上自由發言,也吹不破拉不長他的...
那麼,讓我慢慢地拖檯錢一下..
生活中有很多面向,所以PTT上有不同目的、性質、主題為分類的討論版,包括本版
在內。婚姻版本身是一個以"婚姻"為主要議題的討論版,這是一個很熱門且廣泛
的議題,小從個人價值觀,大到整體社會意識都能納入文章討論中,這和一些具體
性的小眾版或功能明確的板比起(例如WINDOWS版、Joke版),言論的色彩和對比都
會較強烈,當然不比政治版和八卦板來著辛辣,可是看討論內容我想也差不了多少。
因此,執法在言論的彈性、空間上就會有所差池
(就像海綿寶寶和大話新聞在同時段撥出,NCC審核標準也不同)
是的,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在中華民國是憲法位階的保障,身在台灣的PTT亦
同,對我而言,只要不是採到實體法裁量可能有罪的標準,儘量都不會有水桶
的產生,因為水桶等於限制了言論自由,在這種必然引起多方討論的議題版上,
過多的干涉也是一種討論的阻礙。
對於之前的申訴文,多為引用的都會是這條判斷標準
//
二、不當言詞類:範圍包括發言者及附和者回文或推文。
1.禁止使用髒話、不雅或粗鄙字詞,採當事人向板主站內信檢舉。
2.禁止歧視、侮辱謾罵…等不尊重他人字詞,採當事人向板主站內信檢舉。
3.禁止以『指名道姓』(包括ID)或是『具有直接明確指涉對象』方式,
對板友或其親友發表帶有情緒化負面用語、謾罵性質之人身攻擊內容。
**『親友』部分,須由當事人提出。
//
針對這條板規,在接到檢舉的時候,我都會根據版友提供的文章代碼或是推文
看一下前後的脈絡為何。然後依照以下標準去檢驗..
1.1是否有使用髒話、不雅、粗鄙言詞 (包含國罵、方言、諧音等)
1.2指名道姓、具有直接明確指涉對象。
1.3人身攻擊。
這條板規的立旨就是在於避免過度不當的言詞導致版友的名譽受損,或是評價的
下降,人格的否定,在此,引用判斷的是公然侮辱和誹謗構成要件的檢驗概念。
不過,我發現被檢舉人都滿厲害的,總是會以PH值<4的言論回文或推文,或用技術
性的方式引人不滿,達到訕笑或是諷刺的目的,比較經典的例子可以參考BBS訟棍
釣魚手法的範例(請參照各大板或是由XXXXGAY過去發表的經驗文)
麻煩的是,雖然PH值極低,這些言詞這些依法來論都未達到判罰的標準,僅能說
很傷人際之間的感情,依照個案不同,在檢舉文的回信中都有向檢舉人說明處分
理由,因此,這裡就不再贅述了。
2.那為什麼版上充斥著人身攻擊,負面言論,都不管一下?
是這樣的,關於板規不當言論上面有句話叫做 採當事人向板主站內信檢舉。
雖然板規不是我參與制定的,相信這也是間接保障言論的方式之一
既然當事者並不認為被特定人士用言語批評有損名譽或違反板規之嫌,那麼就於
執法的謙抑性上,自然就不會主動的干涉討論。 (版主又不是檢察官來著)
其實這有好有壞,畢竟,整體的討論風氣也是這樣被漸漸塑型的。
3.主動的言語挑釁與攻擊、被動語言回擊的差別
有版友反映,面對那種PH值偏低的推文,實在很難不回嘴一下(就像打籃球被對
方意外架拐子,很難不在卡位的時候順便A一下),倘若因此而爭吵,又會再有人身
攻擊的風險。到時候雙雙被警告或水桶,實在不划算,對於那種惡意挑釁的人
,在執行板規部分應該要有更重的處罰?
就此來說遇到言語攻擊,或是有違犯板規的情形,第一時間應依循PTT的
標準作業流程(<-現在流行這個) 向版主進行檢舉,言語回擊並不是正確的做法
,互相辱罵達到制衡的手段與使其受板規處分的目的並無正當關聯,最後就是
他做什麼,你就就做什麼,其違犯板規的程度其實是相當的,和做佛跳牆一樣。
(當然在實際訴訟上還是會有程度的差別,但不於此做套用。)
4.為何 #1LRIGsj7 和 #1LRL9_2k 被鎖文
因為接獲版友反映,那兩篇文底下已經吵起來了,未必免最後淪為筆戰用
文章,所以鎖文處理,並非要刻意限制版友發言,或是對版主表達意見。
還有,文章末提到了...
"要酸要戰其實都無妨 人基本的尊重都不給是怎樣呢?"
"版主你要不要出來發表一下意見?"
......於是我就乖乖的發這篇文了...
至於"爛媽媽"和公然侮辱與誹謗的問題,因為這裡不是法律版,所以請容我
隨便呼攏舉例一下,簡而言之,差別大概是這樣的。
"Bencheming你這個爛媽媽!"
作者: tina0724 (小比)   2015-06-04 00:49:00
辛苦版主了~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5-06-04 00:49:00
推~你好棒(尖叫)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5-06-04 00:51:00
好認真!給推!請大家未來多多檢舉...不是,是說話溫和一點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6-04 00:58:00
推 你對自由言論的想法。吵一吵 就知道什麼不能説,而被告與否也該是自己承擔。
作者: qazqaz (芃芃)   2015-06-04 01:08:00
覺得當版主好辛苦...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06-04 01:27:00
辛苦了!!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5-06-04 01:35:00
可以讓檢舉人公布檢舉往來信件當判例嗎?法院判決也公開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5-06-04 01:39:00
板規有禁止在板面上張貼檢舉相關文件 你要公開在哪裡呢?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5-06-04 01:42:00
板規可以修囉,建議讓當事人同意可以公開
作者: uthily ( )   2015-06-04 01:55:00
推認真板主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5-06-04 02:28:00
太辛苦了,唉。
作者: ekimlcl (ekimlcl)   2015-06-04 05:05:00
辛苦了
作者: Doralice   2015-06-04 08:21:00
推~ 版主辛苦了
作者: iangkor (???)   2015-06-04 09:57:00
版主很棒!
作者: anitay2k (尋找不存在的幸福)   2015-06-04 10:26:00
辛苦了
作者: nola3388 (nola)   2015-06-04 10:31:00
推認真
作者: asangel (單號的逆襲)   2015-06-04 10:34:00
謝謝版主,辛苦了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5-06-04 11:27:00
這篇真的辛苦了!! 值得以後的版主參考
作者: squirrelone   2015-06-04 13:01:00
版主好認真也辛苦~棒棒!!
作者: a8927119 (pipig)   2015-06-04 18:14:00
版主辛苦了!加油~
作者: hwks (hwks)   2015-06-05 11:09:00
版主請問水桶公告那有罵人變態的算人身攻擊嗎?
作者: superweman (徐娘)   2015-06-06 06:26:00
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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