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律師真的很精闢,一篇文章道盡婚姻中男人和女人的立場
忍不住再說一次他一定真的看太多了~~~~
陪岳父打一整年麻將那段超妙
之前有一篇
http://www.storm.mg/lifestyle/54767
呂秋遠:不要相信「辭掉工作,我養妳」這種鬼話,10個女人婚前的必修課
剛好和這篇互相呼應
結婚時前都很浪漫 婚後才知道什麼是現實
還是這篇應該轉去getmarry,
不過我想那邊的大家應該眼中都是粉色愛心,看不下去的XD
出處http://www.storm.mg/lifestyle/54767
「衡量老婆罩杯前,記得拿出自己的30公分」
呂秋遠:關於經營家庭,男人要立死志啊!
許多人希望我,從男人的角度談婚姻,基於我這種天秤座的個性,怎麼可能放過不談,只是因為男人已經佔有社會與生理結構上的極大優勢,基本上大概只會遇到幾個問題。
第一種問題,大概是財產全在老婆手上,自己賺錢流汗,老婆花錢流水。這種情況不常見,而且還可以分兩種遭遇,前者是所有的錢都讓老婆「管」,但是家用根本不夠,所以老婆成為過路財神,還得背負「錢為什麼這麼快用完」的罵名。後者才是真正的所謂惡妻,老公永遠只穿十年前買的內衣,老婆卻是名牌包隨便買。不過即便是後者,老公也得要負責任,錢是自己賺的,幹嘛讓她奢侈浪費?應該先針對用錢的方式好好溝通,不能溝通乾脆就把財務權收回來自己管。
第二種問題,就是老婆有外遇。比例上外遇大概是男多於女,但是女人一旦出軌,就不容易回頭。有沒有這種女人,當然也有。容我趁機宣傳自己的小說,兩本噬罪人就寫了至少三則故事是講女人外遇。
女人要是愛上別人,個個都是天蠍座。那種決裂不回頭的決心,男人領教過就會知道。
其他問題,等一下我會說明,但真的都不是大事。
真的沒大事嗎?沒了。真的沒了。因為現在的社會與生理結構,就是對女人比較不利。不信嗎?我隨便問幾個問題。
男人有月經跟懷孕的問題嗎?月經每個月都會來喔!懷孕要背著肚子十個月喔!月經有經痛、大量流血、民俗禁忌,每個月定期發生。懷孕,想想這種熱天氣、體重狂飆、產後要做月子。
男人有住在娘家的問題嗎?必須要離開自己熟悉的環境,跟一大群人結婚嗎?媳婦在家要幫忙、孝順公婆、與妯娌相處、與小姑當朋友,其他傳統的期望更是壓得人喘不過氣來,而這些,都是每天都在發生的事情。女婿只要在初二那一天,陪岳父打麻將,大概就可以輕鬆過關。遑論這些傳統的偏見:男人凶悍叫做霸氣,女人凶悍叫做嫁不出去。洪秀柱、蔡英文被叫做男人婆,溫柔一點的男人叫做娘娘腔。這些難道都不是社會上的隱性歧視嗎?
我們回到所謂的「其他問題」,一段婚姻,男人要怎麼面對所謂的「其他問題」?
先決要件就是健康。一個會拖累家庭的身體,其他什麼都不要談。要定期運動、健康檢查,特別是像我這種上了年紀的中年男人更是如此。熬夜應酬不是不行,但是還是要適時的照顧自己,特別是,不要為了賺錢而犧牲健康。否則以後就會有別人來當你孩子的新爸爸、住你的好房子、開你的好車。
你可以哭,但是不要找老婆以外的女人哭。劉德華唱過,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他唱的是真的。你要學著適度的柔軟,強悍表現給外人看就好,堅強在公事上即可。男人哭的時候是很性感的,特別是為了愛或是因為挫折。
家裡當然是講理的地方,不要天花亂墜、胡說八道,以為女人察覺不出你的心事。也不要認為你的女人做錯事,抱緊處理就好,那只會讓她繼續犯錯。你要平心靜氣的把話說清楚、講明白,然而,這樣就好。得理不要不饒人,適可而止會更好。至於如果對方不講理,那麼就離開現場。孔子有云:「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烝烝之孝。」
大杖就塊陶啊!不要害老婆背上迫害老公的罪名!
不要動手,絕對不行。也不要摔東西洩憤,東西很貴,而且弄壞要買新的,錢還是得自己付。動手打人,直接零分,連補考也不行。至於口出嘲諷、冷言冷語、冷漠以對,這叫做「冷暴力」,不僅在法律上屬於家庭暴力的一種,而一點必要也沒有。這麼討厭對方,要不要乾脆找呂麗絲會比較快?何必苦苦折磨對方?
請記得,現在已經是二十一世紀,鴉片戰爭的時代已經過去,已經不應該有片面最惠國待遇了。請不要用雙重標準看待彼此的關係。你要女人對自己的爸媽付出多少、要她選擇住在哪裡、要她如何操持家務、要她怎麼相夫教子、要她學習出得了廳堂、進得了廚房、上得了床,都請比照辦理。你要衡量對方的罩杯,記得要拿出自己的三十公分。
如果你很在意財務,那麼在結婚前就把雙方的財務講清楚。不要隱瞞自己的債務與財產,但是要講清楚未來的權利義務關係。如果很有錢,把錢都交給老婆,那是一片孝心,雖然我不贊成,但是還是比交給老媽要好。我的建議就是自己的財務自己管,你們可以共同經營家庭,但是不要共同經營財產。
最後,如果能獨立組成小家庭最好,如果真的希望老婆跟自己的爸媽住在一起,請記得要有擔當。我所謂的擔當,就是擔任當中的潤滑劑。朱立倫與洪秀柱都會吵架了,更何況媽媽一定會跟媳婦有些許摩擦。請體諒她這個家庭的新成員,對於你們家的規矩與習慣不能理解與適應,這沒辦法同化,也別想同化。總之就是對媽媽好的時候,都歸功給老婆;媽媽念老婆的時候,完全都不要轉達。如果媽媽真的不能與老婆共存,請選擇搬出去,不要叫老婆忍耐。忍耐也是有限度的,不然交換一下,你去住在老婆家陪岳父打麻將一年,只准輸不准贏,一年就好,你可以接受,那我就負
責幫你訓練老婆忍耐你媽。
男人,關於經營家庭,要立死志啊!不行的話,十姊妹也是我們的好朋友,就別為了傳宗接代與找一個性伴侶而害人了,單身也很好的。
【作者簡介】:呂秋遠律師,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負責人,常在臉書發表時事及訴訟個案的啟發,得到廣大迴響,著作有《噬罪人》、《噬罪人Ⅱ:試煉》。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出處 http://www.storm.mg/lifestyle/54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