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婚前協議書關於購屋部分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5-08-17 14:09:29
※ 引述《mainsa (科科)》之銘言:
: 其實根本沒差 現在的情況是你沒改就是法定財產制
: 如果是法定財產制 就是婚後新增的財產都算婚後財產
: 然後離婚時"婚後"財產均分
: 當然會有人想說那婚前買房的婚前財產不就不用分了
: 但實際上若婚前就有房貸 那此房貸算是婚前債務
: 基本上婚前債務在婚後還款的部分也算做婚後財產的一部分
: 也就是說如果結婚當下房貸800萬 離婚時房貸剩600萬
: 那代表這房貸用掉兩百萬的婚後財產
: 如果此時夫妻的戶頭也分別比婚前多100萬
: 等於總共有400萬的婚後新增財產
: 離婚時就是這400萬分別分給兩個人
: 要嘛就是男方把自己的一百萬全部給女方 房子保留
: 不然就是賣掉房子 把其中的一百萬給女方
: 女方基本上再怎樣都會有保障的 所以不用管誰持有的問題
: 不然如果會怕的話不如先去做個婚前財產鑑定
: 離婚時再做一次財產鑑定 這樣婚後新增的財產是多少就一目了然
: 這樣離婚時要分多少就有一個實在的依據了
: 比房子掛誰的名字要重要多了
補充一下
按本文假設房產1000萬
原PO於婚錢貸款並且已支付200萬頭期款
實際上是擁有價值千萬的房產 以及800萬的負債 此為婚前財產及負債
這部分與女方完全沒關係
問題是在於若離婚的情形下
按法定財產制 婚後財產較少的一方有權向較多的一方請求二分之一的差額
又,以婚後財產償還婚前負債的部分,若未補償,該金額仍一列入婚後財產計算
按本文婚後償還了200萬的貸款
若此貸款都是由男方償還
那麼男方的婚後財產就是 200萬+存款100萬 ; 女方則是100萬
則 300萬 - 100萬 = 200萬
男方要支付女方100萬元
也就是男方擁有房產1000萬 婚前貸款還剩下600萬 存款0元(支付女方100萬)
女方則有存款100萬 + 分來的100萬 = 200萬元
(女方多取得100萬元, 來源是男方婚後收入300萬多於女方的100萬多出200萬)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5-08-19 09:45:00
看了好暈@@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5-08-17 21:10:00
有種在解數學應用體的感覺
作者: xg (smile)   2015-08-17 22:43:00
專業先推!
作者: fsgirl (湘湘)   2015-08-20 00:08:00
好多百萬在眼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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