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wmtsa (補刀)
2015-09-15 03:13:39※ 引述《hibot (說不出口的感受)》之銘言:
: 我剛跟太太結婚一年多,小孩今年出生
: 考量小孩未來生活空間,在租屋跟買房兩項考慮後
: 雖然有些爭吵,但今年決定買房了(在新北買)
: 目前的狀況是我爸媽會幫忙出大概1500萬
: 我跟太太大概要貸1000萬上下
: 我薪水大概45K,太太薪水大概55K
: 年收入的部分是都差不多100萬上下,家庭收入大概200萬左右
: 因為太太在金融業,她們有銀行的員工優利貸款
: 目前的問題是,太太如果要由她貸款,她認為需要改為共同持有
: 但她又考量到我媽心情,覺得我媽應該希望房子登記在我名下
: 我是覺得房貸一起背的話,共同持有是個理性的選擇(利率又低很多)
: 但太太後來提醒我,婆婆跟媳婦的角色是不一樣的
: 她認為我媽雖沒說話,但心裡應該是覺得房子應該要登記在我名下
: 所以她認為我們也可以貸高一點的房貸,房子掛我名下,但她也會幫忙
: 但在房貸的部分,她就希望少付一點這樣...
: 理性來說,我還是覺得貸低利息跟共同持有是比較好的選擇
: 但媽媽(婆婆)真的會有不爽的心情嗎?(我媽是說你們決定就好,她沒意見這樣)
也許可以考慮這樣搞....
房子共同持有
對外宣稱,房貸是老婆獨立負擔(加計利息也應該接近1500萬了)
實際上的花費,就看你跟大嫂如何討論
看是要真的讓她全付房貸,然後你負責其他所有花費
或是你們有其他的方式去分攤
家裡的帳又不用透明公開發佈季報,隨便你們掰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