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被人認出來了...原諒我俗辣刪文...
有回文的兩位大大希望也可以高抬貴手刪一下,
給大家公審自己的私事真的需要勇氣TAT
首先,謝謝大家給的建議,
我的fb貼文會這麼黑特,因為是有設定權限,
寫給自己跟兄弟看的,
的確不太理性,
其實很多事情自己也知道,這樣處理對我們關係沒有任何幫助
我只是情緒控制不住,我不甘心,任由情緒去操控我的行為
的確是幼稚又不體貼,
至於要不要認賠殺出這件事我也決定了,
不想在消耗彼此,
已跟她說請她住到這個月底,等分居以後下一步就會離婚,
至於廢文大大的中肯回文有些誤會需要解釋一下
我自己覺得,不管氣氛還是相處模式,我們的感情看起來都是很甜蜜的,
不太覺得自己是粗線條到都沒感覺...
也因為太信任了,當時準備婚禮,離職,搬家,也還在新婚的甜蜜氛圍中
完全沒料想到這件事情的發生,
所以這種本來很愛,突然不愛的感覺....真的是落差很大...
所以事後我一直在"愛不愛"這個詞鑽牛角尖...
發生事情以後,我是很自卑的,
因為....對象是一個大學生...收入22k...
我收入最少時也有2.5倍以上(非戰收入,單純年紀就大了5歲以上)
至於我哪裡做不好之類的問題,
事情發生後我真的真的很想知道,我也是想檢討的,
但問不出答案,她說"我沒有不好,我只是單純喜歡上一個人"
我覺得這件事,我們雙方都處理的不好,
也沒救了,我會放生,
下一任我一定會用更多的心思去經營,
不能在像個臭屁孩了
大概就這樣!希望明年的我跟她都會越來越好...
ps.至於不小心引起討論的排骨飯事件...我是真的蠻訝異的...想另外寫一篇...
這篇...主要還是希望大家高抬貴手把原文刪掉...pl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