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uuwoif (燎原火)
2015-09-21 08:34:27※ 引述《ee112 (海海人生)》之銘言:
: 是這樣的 打算結婚了
: 丈人拿了一張切結書給我簽 內容大概就兩筆
: 1.婚後不得過問老婆的存摺
: 2.不得動手 或有家暴
★婚後不得過問老婆的存摺:這條只要你老婆同意你婚後過問其存摺就無效了!
另外老婆的存摺你本就無權過問,不管如何都要
經過你老婆同意.
★不得動手或有家暴:依家庭暴力防治法,這條本來就被禁止,無須另立契約.
而且現行家暴法防治的成效很差,尤其對失去理智的加
害人無效.(民事保護令仍有其限制)
★結論:恭喜你!你丈人暴露出他法律常識"鴨蛋"!你就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