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10/30週五中午要結婚,因為是算命師算的日子,
丈母娘很相信算命,所以訂在周五中午,只請雙方親戚6桌
登記日期會是在兩人交往紀念日12/18,由於男女兩方都是登記後兩個月內要請婚假
所以預計蜜月在一月底到二月初(也剛好公司淡季)
因為女方在宜蘭,小弟在新竹,前一天有安排會去載女方家人來新竹,
並讓雙方老人家一起同遊
但是最近收到軍方教召令,時間是10/26-30
我去辦免召,承辦人員說必須要在10/30登記才可免召
但這樣的話,整個蜜月的計畫就泡湯了
請問有大大遇過這種情況嗎?可否提供宴客及里長證明就可以,
不一定要10/26-30登記?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