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我不是說得很清楚 謝謝大家的關心
本票在先 因為是封口費嘛~
但是在小三拿到本票後,她打了電話給我,告訴我他們在床上有多契合。
惹毛我之後,我忍了半年收集證據。我對小三提告通姦的部分(我這個白癡
當然有對我先生撤告)
就在打通姦官司的時候,小三把本票拿出來要跟我換(這個時候我才知道
我先生竟然有簽本票)
我不肯和解 所以我的通姦官司打贏了 也結束了
過了兩個月左右 先生的薪水被扣1/3 這個時候才開始找律師 官司於今年
六月結束 敗訴
PS 1因為我是假日父母 小孩都是公婆帶 所以很怕搶不到監護權
2小三嫁人了 印象中今年初
※ 引述《mousetrb500 (我以為不會再跌倒了)》之銘言:
: 自己從來就不是個嘴甜的人 但是一向安分守己
: 經過星期五的晚上 我才知道 自己有多麼失敗
: 我公公說了一句:
: 「妳嫁進我們X家 五年了 你有沒有盡到一個做媳婦的本分」
: 我沉默.....原來這是你們內心真實的想法
: ※導火線是我先生外遇 簽本票給小三(類似封口費) 如今要開始執行了~
: 而我當初堅持不跟當事人和解(一案換一案 通姦換本票)
: (我認為你有本事XX 就要有本事處理 而且我認為司法會站在正義的一方)
: 結果 本票官司打輸了......
: 都說是我的錯 都認為我要吞下去 怎麼可以告自己的老公
: 人家找你和解還不和解 搞到現在要扣薪水了 這麼自私 只想到自己 小孩怎麼辦
: 公公婆婆幫我做了決定 離婚 我搬出去 每個月拿兩萬塊回家直到小孩大學畢業
: 要看小孩 預約 不會阻止我們見面。
: 而先生(很少在家)提出的條件 竟也一模一樣
: 我的想法 兩個小孩給我 我不會跟你要兩萬 家人會幫忙我養育。
: 對方不答應 真的要再走一趟法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