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家庭情況百百種,不能一概而論
台灣對於離婚贍養費的判決對女性非常不利
(國外對於長期為了家庭付出放棄自己工作的婦女,在離婚時是共同財產
一人一半,男方一般還需要付贍養費)
在台灣,我覺得如果妳決定自己帶孩子,最好評估自己在小孩上學以後是
否可以重回職場,如果很難重回職場,就要評估自己的存款/娘家的支
持度/老公愛妳的程度夠不夠。
真的要能開心的做家庭主婦,要妳跟先生在金錢的使用上有共識,家庭的
收入能支持,先生支持妳做家庭主婦,才會開心。
如果自己單方面(一廂情願)要先生養妳又認同妳很辛苦,其實是非常困難。
家庭主婦這個職缺有好壞之分:
壞缺:老公收入不高/小氣/要求多
好缺:老公收入高/大方/要求低
家庭主婦這個職缺,妳要應徵前要先評估看看是哪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