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ac79147 (cat)》之銘言:
: 婚前就知道先生家比較窮,我也不介意,我提出只要公證,不宴客,為的是不要讓我老公
: 覺得我家壓過他。
: 但,妳有必要提醒我先生我家要送一套衣服給男方(我挑百貨服飾),然後送我一套黑灰
: 色的路邊攤棉衣+棉褲嘛?
: 公證前娘家爸媽說,給嫁妝30萬不收聘,給我跟先生打拼用,只要好好對我,妳說聘金也
: 30萬給我跟先生+一對戒指。我爸媽在公證前存我戶頭,還打金鏈給老公。妳呢?鑽戒一
: 對,我的還跟我挑的不一樣,只便宜2千塊,聘金沒給(生完才知道,妳跟老公說聘金拿
: 去買我跟老公的戒指,價值一共約十萬。)
好像少了什麼東西......
對了,是金飾。婆婆沒買金飾!!!
原po爸媽都打金鍊給老公了,婆婆該給媳婦的金飾呢?
也沒有喜餅,也沒有新房,也不用聘金,也不辦婚禮。
套一句另一篇文章的婆婆說過的話,這媳婦是自己走過來的......
不行不行,這樣怎麼行,如果是我女兒,才不會讓她受這種委屈。
所以建議原po回家跟爸爸說,我要補宴客,要發帖子出去,就是結婚喜宴補請
順便跟滿月酒合辦。
也不用顧慮婆家的面子了,宴會就給他風風光光體體面面的辦下去。
老公那邊就要再補全套了,首先是拍婚紗,婚紗照有寶寶入鏡超屌的,別人都沒有。
再來是拍求婚影片,這很重要,老公拿著鮮花戒指,高跪著跟老婆說:「親愛的,
妳願意再嫁給我一次嗎?」
當然別忘了宴會要在飯店辦,然後六台禮車,從桃園載著新娘(?)到台北宴客會場。
好像跳太快了,前面漏掉了試菜的樣子。
對了,迎娶前要先拜別父母。然後找姊妹淘來,跟老公玩闖關遊戲。
前面好像還有找婚禮布置、攝影、企劃什麼的,抱歉太多有點漏掉了。
還有伴郎伴娘,還好現在未婚很多,應該不難找。
對了對了最重要的一件事,宴客的請帖,和滿月酒的請帖,要分開成兩張請帖。
妳說為什麼要分開成兩張?
因為這樣才能收兩份紅包啊。婚禮補請宴客一份紅包,寶寶滿月酒再一份紅包。
當然收了滿月酒紅包,記得要準備麻油雞酒給客人吃。
不過這樣的話,喜宴就要少一道菜,所以一桌的價格是不變的,這點很好像
有點佔客人便宜,不過妳不講出去也沒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