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夫妻無性生活的出軌

作者: diorite (旋律)   2015-11-10 23:37:38
夫妻如果有小孩後,
通常會把重心會有所轉移,
但是如果其中一方還是有需求,
比方說老公不想要,所以老婆得不到,
這樣老婆可以出軌嗎?
反過來說老婆一天到晚要老公去打手槍,
不准他碰,這樣老公可以去召妓嗎?
社會新聞常常有夫妻雙方無性生活好幾年、
最後法官判准離婚的,
是不是代表這種情況下的出軌是人之常情?
作者: mepe1018 (mepe1018)   2015-11-10 23:43:00
無性生活下判離婚 跟 還在婚姻下的出軌 根本是兩回事
作者: shannienie (自始至終都是個外人)   2015-11-10 23:45:00
人之常情是觀感,法律面就是婚姻破裂的原因呀~
作者: mepe1018 (mepe1018)   2015-11-10 23:45:00
而且無性生活 不表示一定會出軌
作者: diorite (旋律)   2015-11-10 23:46:00
那如果是召妓呢?會原諒他嗎?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5-11-10 23:53:00
我覺得要先開誠佈公的談吧 你要召妓OK 但應該是先討論過對方同意你 或是同意這樣的開放是關係才去做 如果對方不同意 你可以考慮離婚 而不是偷偷摸摸去做 被抓到問題更大
作者: frommars03 (認真的生活)   2015-11-10 23:55:00
啊要不要出軌不就個人選擇,問可不可以還蠻沒有意義的= = 難道多數版友說不可以,原本要出軌的人就不會出軌嗎…看不出聊這要幹嘛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5-11-10 23:57:00
也有很多人覺得無性無所謂 重點是你婚姻裡的另一半怎麼想
作者: diorite (旋律)   2015-11-10 23:58:00
Nanfish 說得很好啊,那如果假設不給碰不給嫖,也不接受離婚,另一方是不是就只能年華老去,這算愛嗎?
作者: shannienie (自始至終都是個外人)   2015-11-11 00:01:00
彼此有先講好無性生活可尋求外面招妓或牛郎解決就沒差~
作者: Sutter (哈囉你好嗎)   2015-11-11 00:01:00
不給碰就上法院離婚啊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5-11-11 00:01:00
如你所說的 不是可以打官司嗎?
作者: diorite (旋律)   2015-11-11 00:05:00
打官司要好幾年,這段時間都不能有性生活也蠻可憐而且離婚官司是某個程度的折磨喔shannienie 我的命題是對方不給碰不給嫖不離婚沒有你說的講好這個solution喔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5-11-11 00:08:00
沒辦法啊 婚姻就是種契約 不是愛不愛而已 簽之前就要自己評估風險 有時候解約本就不是這麼容易
作者: diorite (旋律)   2015-11-11 00:10:00
Nanfish 謝謝你的意見
作者: shannienie (自始至終都是個外人)   2015-11-11 00:14:00
想要自由與正常的性生活就只能走法律了
作者: noiretblanc (noir et blanc)   2015-11-11 00:55:00
招妓也太髒了,不怕得病嗎?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5-11-11 01:23:00
還是不要勉強在一起當冤家比較好
作者: mark90198 (花生人)   2015-11-11 03:27:00
無性生活就跟活寡活鰥一樣吧...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5-11-11 07:40:00
不給碰不給嫖不離婚 那只能偷吃了如果要這樣折磨對方 那也別怪人家對不起自己
作者: eva19452002 (^^)   2015-11-11 08:09:00
無性生活不等於要招妓,也可以找小三啊
作者: ae   2015-11-11 08:14:00
我碰過女方不給碰不給離不給嫖,結果女方自己劈三個....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5-11-11 08:16:00
請注意板規1-3喔,發閒聊文有但書的。。。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5-11-11 08:20:00
而且一個人要有正常性生活是他的權利 不必走法律途徑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1-11 10:11:00
因為台灣有通姦罪,所以是有顧慮的啊我不禁想到一個例子,因先生外遇兩人離婚,先生和小三再婚
作者: ivan0928 (夜思)   2015-11-11 10:12:00
性無能戴綠帽也是應該的?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1-11 10:12:00
結果又和前妻重修舊好,前妻變小三,然後被原本的小三捉姦最後是前妻去坐牢,法律真的要懂啊
作者: kiki00 (kiki)   2015-11-11 11:11:00
好可憐喔,可是這篇整篇都是假設性問題耶!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11-11 11:31:00
你可以先離婚再尋求性生活哦
作者: zhey (阡陌)   2015-11-11 11:33:00
權力平等的情況下知情同意,的話
作者: GFDS (on diet)   2015-11-11 11:47:00
離婚沒有一定成的 也可能要付出代價 性生活不應該這樣壓抑
作者: SlimeCat (藍瞳貓)   2015-11-11 12:32:00
這是問卷文還是幻想文 (其實想推 你還沒結婚吧?)
作者: nunu1102 (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2015-11-11 13:22:00
===請下午5點前附50字與自身婚姻相關內容,逾時刪文===
作者: eva19452002 (^^)   2015-11-11 14:23:00
實務上真的有人犯下通姦罪而坐牢?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1-11 14:39:00
通常是易科罰金就是了(實際上罰金也不見得就是小三付的...)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5-11-11 23:04:00
請教板主,街頭巷尾那些聽來的故事,跟自身婚姻無關,要不要比照處理?#1MGrC9GU
作者: gc25 (未來,一直來。)   2015-11-12 08:23:00
這篇就是閒聊幻想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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