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想妳不想去工作,可能是想陪寶寶,
然而萬一真的走到離婚那步,
沒有儲蓄(工作)的父母,會更難取得監護權,
況且即便你老公要把孩子給妳,妳養得了嗎?
婆婆雖是幫她自己的兒子,但她要妳去工作對妳自己也是個機會,
工時不一定要找全職的,每天出門半天3、4個小時,至少有跟社會接觸,
人很奇怪,當妳犧牲一切在家當好妻好媽,男人不一定得到感謝,因為那感覺上就是應該
的。
但當妳有工作,家務是一人一半時,妳多抱一下孩子多換個尿布,還會得到的感謝呢。
為母則強有很多表現形式,
有時媽媽也得忍住自己原始由衷對孩子的心繫記掛,
因為當妳沒資源,妳得努力堅強走出去,對孩子和妳長久的以後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