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我覺得原po的要求合情何理嗎?
小孩是父母雙方的責任,不能因為胎兒長在媽媽肚子裡,媽媽就要獨力撐完
整個孕期,而且很有可能生出來還是只有媽媽負責照顧,因為「爸爸要養家,
爸爸很辛苦」。還不提這位媽媽也要上班!
何況,我從來不認為面對常態加班有那麼無能為力,是工作能力太差?還是
搞不清楚什麼才是最重要的?自己的老婆小孩難道不值得男人多花點心思
想方法減少加班頻率嗎?
就算是剛換工作要適應,劃個時間表,告訴老婆也告訴自己,多久可以穩定
下來。一旦超過時間表還得天天加班,就表示這個工作根本不值得待下去。
賣肝賣肝,可別賣到沒命花錢了,台灣人奴性也沒那麼重吧!該工作該上進,
可是也要想想當初幹嘛結婚生小孩。何況,我們為什麼要讓慣老闆摧殘我們
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