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婚後房子登記與房貸問題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5-12-14 01:39:03
在臺北市要買三房以上,又只有一千五到兩千萬
本身就很拼了
以你們的年薪總和,貸款五百到七百五十萬
經濟上蠻吃緊的,有小孩萬一女方沒工作休假
貸款誰付啊?想來會是男方父母吧!
既然父母有餘裕,買間不用貸款的婚前放你名下收租
你們去租房子房租按比例,或是男方多出一點
這樣誰也沒欠誰
離婚房子是婚前財產也不會歸女方
有計較心態就別金錢攪在一起
作者: xil (stack200)   2015-12-14 02:00:00
女方育嬰假時還要給六千一定賭爛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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