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婚前自主決定買房變成災難

作者: backlover (mewha)   2015-12-21 04:14:15
在這用女性角度猜測原po女友在意的點
1.兩人論及婚嫁,男方卻買房子這種大事先斬後奏
2.先斬後奏不認錯就算了還執著於說對方根本不懂
3.明明結婚後兩人的錢應該要是共同體(而原PO也答應給女方管了),但男方卻覺得我
花自己賺的有什麼不對。但結婚不是應該變一個team嗎?變成共同體的夫妻
大花費不就是應該一起討論,這是會影響彼此未來的事情
4.買房子這種事都可以先斬後奏,以後各種應該夫妻一起決定的東西是不是都會被
無視自己意見,各種被擺佈
5.女方沒收入,男方就覺得女方根本不懂行情,不懂理財,是不是瞧不起女方
6.做重大決定時沒有找女方商量,是不是心裡根本沒有自己(女方)
給原PO建議
1. 如果想挽回,請把道歉的重點放在自己不該沒有討論就做了決定,請不要一直跟對方說
你買這個房子多好多好,你沒錯,但這不是對方生氣的重點
2. 請強調對方對自己真的很重要有一席之地,不是沒放在心上
3. 如果錢不想給對方掌控,可以試試跟他說會給他權限看你帳戶的金錢流向@@?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5-12-21 08:01:00
推啊!男方也承認自己被房仲騙,好意思說別人不懂行情??
作者: NewIan (生活開心最重要)   2015-12-21 08:02:00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5-12-21 08:03:00
當時只要有人勸阻 讓你多想五分鐘 也許就不會上當了我建議是用 一時誤中房仲美人計的理由會比較好
作者: Lesqueer (賴死鬼兒)   2015-12-21 08:06:00
推,應該是這樣子沒錯~~
作者: eu7908 (笑也笑你是個白痴)   2015-12-21 08:25:00
推!這篇分析幾罷昏
作者: A710229 (明凡)   2015-12-21 08:35:00
推,男方花了超大篇幅介紹房子很好,但女生的點應該是這麼重要的事應該要先討論,我是女生也會放生男生,雖是用男生的錢,但婚後的花費會互相排擠,重大支出討論是種尊重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5-12-21 08:39:00
上次我老婆買張椅子 沒事前跟我說 我下班回來看到就很火大更何況是一棟房。人生大事可以都不說的喔
作者: mavisQ (cheshire cat)   2015-12-21 08:56:00
確實...
作者: shadow2002 (幸運を祈る)   2015-12-21 08:59:00
所以我也建議男方順水推舟跟女方分手
作者: DividBud (歧芽)   2015-12-21 09:05:00
我看第一篇的想法你一模一樣!重點不是房子多好,是"共同"
作者: Cauchy2008   2015-12-21 09:12:00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5-12-21 09:41:00
5應該是最後一根稻草
作者: KeySabre (KeySabreur)   2015-12-21 10:45:00
agree
作者: lovefool (愛情傻子)   2015-12-21 10:58:00
就是不尊重的問題 那些說婚前沒資格管的 就不信他們另一半突然完全不商量買一棟房子不會不爽的
作者: duoduo554553 (陽光空氣微風水)   2015-12-21 11:02:00
愛酸女生的有些id不意外
作者: LuvA (拉芙A)   2015-12-21 11:11:00
非常想看女方的平衡報導
作者: finachang (fina)   2015-12-21 11:17:00
女方也不貪她那些錢,所以不爽的要分了,結果好多人說的她企圖南方財產要是是我,不管對方買什麼房子,我也會很生氣的
作者: alphabat (alphabat)   2015-12-21 11:25:00
生氣一定會,但氣到堅持分手很奇怪,一定有別的原因
作者: tinaminikimo (Nana)   2015-12-21 11:45:00
推這篇!!!原po要看啊!!
作者: LoveSATO   2015-12-21 11:57:00
反正就好好去溝通吧!再說論及婚嫁,也是可能會分手...
作者: lomater (lomater)   2015-12-21 12:00:00
推這篇,男方真的有尊重女方是要過一輩子的人嗎?
作者: rexcool (ZHEN)   2015-12-21 14:03:00
這不酸難道這是媳婦的日常??
作者: chouzen12 (丘人)   2015-12-21 15:04:00
推這篇
作者: twenty0213 (我不會丟水球)   2015-12-21 17:58:00
同意同意
作者: probb (probb)   2015-12-21 18:05:00
這篇才中肯
作者: skully (叮叮噹)   2015-12-21 21:34:00
大推這篇,如果是我,也會氣到翻過去
作者: booble (booble)   2015-12-22 00:45:00
推這篇的想法!!
作者: rokuya (非基因改造)   2015-12-22 09:41:00
推這篇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5-12-22 16:58:00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5-12-22 18:43:00
推這篇!!6是我的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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