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回文請勿引用原文,謝謝
: 前幾天看了老公的手機(本來就說可以看,勿戰)
: 發現大姑向老公借30000元,說是家裡很多東西壞了,再加上要繳會錢
: 希望先借,3.4月再還
: 原本還想借更多,但老公說沒什麼存款而作罷
: 老公很爽快的就借了
: 沒有和我商量,也沒有告訴我這件事
: 我和老公的錢是分開的,每個月分別拿出固定金額當生活費
: 但常常不夠,我會多出一些
: 我們住娘家,開銷不大
: 我在意的是他偷偷借錢給人這件事
: 請問大家我應該和老公討論這件事嗎?
: 該怎麼委婉的說我不喜歡他借錢給他家人?
: 我實在害怕以後會有更大條的.....
: 謝謝大家
如果是三千,那是小事。
但三萬塊借出,甚至開口更多,還竟然說要三四月才還,正常狀況下都不合理。
如果看他手機不是問題,那大可以直接開口討論。
我覺得,跟先生的溝通,就是額度。
妳覺得三千都不行嗎? 還是有個上限?
妳跟先生經濟分開的,坦白說妳不准先生花錢的方式,有點超過耶。
妳們夫妻應該都不要干涉對方的金錢花用,但是要講好不得單方面負債。
對了,至於妳說生活費不夠妳會多出,請不要混為一談,這是妳甘願的
否則妳直接要求固定金額增加到合理的額度
然後季得夫妻不干涉對方的金錢花用,但是要講好不得單方面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