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xian (嗯哼~~)》之銘言:
: 老公一直希望可以終止遠距離,希望我可以調臺北,希望可以一起生活,一起生養小孩,
: 畢竟他也不確定哪時候可以回中部,他之後申請調職中部成功後,
: 我也跟著一起請調回家鄉。
: 對我來說,我現在吃家裡住家裡,薪水除了花在交通費還有吃喝或保養品外,都可以存下
: 來。上臺北以後老公打算租整層住家的房子,我有算過,基本開銷會比現在多4萬塊(房租
: 2.2萬+我的伙食費1萬+我目前每個月的開銷0.8萬)。我是一個沒什麼開銷的人,對我來說
不曉得你是單純數學不好,還是故意把所有開銷加起來誤自己耳目...
你說基本開銷會比現在「多」四萬,但仔細看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呀
1. 房租:你先生目前在台北也是租房吧,房租大概也要一萬
所以這一項的開銷是兩人增加1.2萬,而且老公會讓你一個人扛房租嗎?
2. 伙食費:你在台中沒有伙食費嗎?就算比較便宜也不會到增加一萬吧
在家無料啃老雖然是現況,也別太理所當然了吧
台中台北的伙食費差距我說不准,但絕對不可能一萬
3. 你目前每月開銷:保養品全台灣價錢應該是一樣的,無增加,結案
所以其實你每月基本開銷增加的不多,個人負擔增加約一萬以內
當然你在家不用出房租水電等雜支還有人照顧,當然是很舒服
但是一來住家裡不是沒支出,是你家人幫你出,請勿真的裝傻以無料計算
二來你放老公在台北孤單寂寞,只是因為捨不得被家人照顧的生活,真的有點自私
如非不得已,我覺得夫妻還是要在一起
你們的700萬已足夠在台中買房,並且可以先租出去補貼收入
兩個人月收入十萬,扣掉房租還有7.8萬
在沒有小孩的情況下,當然沒有住家裡全部無料爽,但也足以舒適度日並有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