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庭結構與你家差不多,小孩也是1歲半,我是全職媽媽,一家3口加2貓在外租屋。
因為老公工作時間非常長,一週有6天幾乎都是早出凌晨歸,我也完全沒有任何後援可以
協助,所以家裡的所有事情我真的是完全一手包辦。
本身有點潔癖,所以你要求你太太的條件我只有一點做不到:做晚餐。
一方面是老公根本無法回家吃,另一方面是照顧小孩一整天,真是累+氣炸了,心靈上的
累炸了,我只想要快快到7點把小孩扔上床睡覺,我要好好滑手機,看美劇,看韓貨連線
…。
小孩晚上睡覺後就是我的下班時間,什麼家事老娘都不想碰!
(我做家事時間是安排在早上,下午必帶小孩出門放電到晚餐前回家)
老實說,我覺得你對老婆的要求都很合理,做不到的原因不太可能是力有未逮。
我只能告訴你,我做得到的原因,是因為我老公每個月給我我離職前的薪水,而且家中一
切開銷是另外向他實報實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