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aacc (小元宅爸)》之銘言:
: 其實妳問大家幹嘛?
: 妳想做一輩子的家庭主婦嗎?
: 想,就辭職搬家
: 不想,就讓老公單身赴任。
: 去大陸跟國外工作的台勞可多了
: 你先生只要去四年,很短啦。
: 他的很多說法,都太自私。
: 妳目前的教職,真的是難得的清流,辭掉大概也很難找。
: 所以簡單結論,老公的理由在我看來都是自私的論述。
: 妳只要問自己,打算做一輩子的家庭主婦嗎?
: 結案。
不一定只有這兩個選項吧?
每天來回通勤三個小時的大有人在。
如果你不想離職,
先生也一定要赴任,
你們又希望一家人可以住在一起。
搬去第三地也是個不錯選擇。
(如果不考慮花費的話)
但第三地的選擇主要應該考慮小孩的照顧,
建議原原po可以跟先生討論,
如果在一方甚至雙方通勤的情況下,
怎樣能讓小孩受到最妥善照顧。
這包含上下班時間考量,通勤時間,
一打二能力,
還有是否某一地區有親友可幫忙..等。
還有一個重點就是,
如果你很想工作,就好好跟老公講清楚,
人生不是什麼都是只看錢,
如果真的在乎家庭,
老公其實也可以選擇不調職,
如果真的有能力,
在原居住地也是有機會找到更好的工作。
既然推文有人提到實務經驗,
那我就說我的實務經驗,
原本住永和,
我跟老婆都在台北市上班,
兩人通勤時間各約30~40分,
後來我調任到桃園,
如果繼續住永和,
我通勤時間可能會增至50分。
(永和居住地對開車族有點麻煩,很常塞車。)
後來改住三峽,
我上班通勤縮短至20分鐘,
老婆到台北市時間不變。
(因為三峽居住地近交流道)
反而有更多時間陪小孩。
而且三峽住所旁邊就有幼稚園,
真的相當方便。
所以不見得搬到第三地就一定是取平均值,
要看地區選擇跟公司與幼稚園等的相對位置。
當然,花費也可能是考量的因素。
我們是因為本來就有房子在三峽,
只是把租的屋子拿回來自住。
每個月少賺了一萬多的租金,
但是生活品質上升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