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岳父的調解下 他回家了
開出的條件是
「我需要空間 ,會搬出去住 ,可以配合的是定期跟你吃飯和參加共同活動比如團契,
原則上不住家裡 ,頂多一個禮拜回去住幾天 ,也是分房睡不接受親密身體接觸,除非
我自己跨越障礙主動想接觸你」
經過我討價還價,他願意回家住,但是要跟他妹妹睡,她也不會去找她
但是搬過去的東西,暫時不會想搬回來。
3/23 星期三
上個星期,雖然他已經辭職了,但總是一大早就出門
前一晚談完的事情,第二天就完全變了樣,對我忽冷忽熱
說要把貓接回家,她總是推託,後來才說前同事借養
因為我心中有所疑問,所以我登入了她的臉書 (我本來就有密碼)
赫然發現,我們的貓正在那女生的手上拍照(也就是說貓在他們租屋處)
結局當然是 大鬧一番
然後 我又因為她說的話 以前服務的動物醫院只能借放3天
所以只好把貓送去租屋處 她沒有去找她 她只是去餵貓
我又覺得是我在無理取鬧
3/24 星期四
我不知道為什麼崩潰了 不知道為什麼一直哭
我用Line告訴她我不知道怎麼了 擔心得了是憂鬱症
因為主要的症狀出現了6種 在這樣下去可能要吃藥 所以我需要抽菸
她說她不介意 要我就抽吧~~~
3/25 星期五
因為看到他一直在看國際牌的吹風機 我想 她生日快到了
以前她就想買N95後來在看NA45(型號忘記了)
所以我上ruten看有沒有能買給她的生日禮物
結果我赫然發現 原來她已經下訂了 之前問她買了沒 她說還沒買
為了要給她個生日驚喜 結果又發現這個令人生氣的事實
他已經下訂了 而且不是買來我們家
在我的追問下 他才說是買給住在那邊的兩個女生用的
我信了....
一樣道歉 對不起 懷疑你 請給我機會!!!
3/26 星期六
他說有心靈成長課程 要去上課 中午就出門 我跟他說 好吧 你就去吧
由於會場地點離羅斯福路底很近 我怕她又去找她
所以我套她的話 跟她說6:00左右 我同事打電話給我說有看到你
你又去找她嗎?? 她慌了~~~說我怎麼可以派人跟蹤 是請私家偵探嗎??
我說 我有跟我同事說我老婆迷上刺青 我不准她去
所以下班經過的時候幫我注意一下 有看到就打電話給我
她承認了 說只是吃個飯 我抓狂之後 跟前妻說我想跟她見面
請她把老婆還給我 就當可憐我....
另外,我因為有前妻gmail的密碼 所以重設了facebook的密碼
也許是因為鬧太久 她妹妹跟她決定要搬家
3/27 星期天
這天為了賠罪 光吃飯就噴了我快2000
但是令我崩潰的是 她爸爸跟我說 她回來跟我試看看的原因是
她爸媽退休後的生活費都存在我借他們的戶頭中
為了怕影響到他們的退休生活 所以回來拖時間 讓他們轉移資金
我崩潰了 後來她告訴我 不是因為這個原因 後來達成協議
請她尊重我 晚上跟我一起睡 我不會碰她
3/28 星期一
相安無事 平靜的一天
因為不想她難受 我已暗暗擬起離婚協議書 隨時準備要離婚
3/29 星期二
她有打掃家裏面 帶她去吃醜比頭餐廳
但想不到這竟是最後的甜蜜時光
而這天 我也立了兩張切結書 切結絕不動用那個戶頭的錢
也把協議書給她看 她告訴我 她還不想離婚
3/30 星期三
我爸要跟我約回家拜祖先、再回老家掃墓
我說我要問我前妻 掃墓應該會去 但拜祖先可能就沒辦法了
聽到我爸失落的語氣 我真的覺得我好不孝
問她要不要回去掃墓 她堅決的說 不要.....
我問她還想不想去宜蘭、花蓮、台東玩
她回答我如果回來還是想離婚呢??? 我沒回答~~~
因為我也不知道我該繼續努力 還是要放棄
3/31 星期四
因為有她gmail的密碼 所以我就想進去看看我們之前存在雲端的照片
實際上~~~我找不到照片
但是在資源回收桶裡面 我看到了令我崩潰的"她"和"她"的Line對話備份
爆炸點就此發生
在他們的對話中 我發現他們一直有聯絡
在他們的對話中 我發現她每天早上消失 就是為了去找她 抱著睡覺
在他們的對話中 我發現他們的愛是如此堅定
在他們的對話中 我發現他們一直在布置著他們的愛的小窩
她說我只想碰她 讓她覺得噁心
她把我想帶她出去玩的Line貼給他看 表示她對她愛的堅貞
她把我那天哭不停的時候寫的Line貼給她看 一起嘲笑
她偷拍我手機 把她朋友勸我早點離婚 不然到時候甚麼都沒有的截圖給她看
她把我每天寫給自己 心如刀割的文章暴露在她的面前 一邊嘲笑我腦補
我看完 崩潰了 打電話回家說:搬出去!!!!馬上!!!!
中午我就請假回家 想聽聽看她有甚麼解釋
我想聽到的只是他跟我說 那不是她的本意 她沒有騙我 她還想跟我在一起
但是我面對的 卻是一個毫無悔意的憎惡面容
她罵我為什麼要拿上禮拜的事情問她 她現在並不是這樣想
她罵我為什麼要看她的Line備份紀錄 是我搞砸了一切
她繼續搬她的家 恨我趕她出去 說我已經決定好要離婚就離婚
但在她搬完東西後 我的心 整個空了 看著以往的照片 真的捨不得
4/1 愚人節
是我離婚的大日子 我穿著結婚時穿的那1001套西裝前往
簽字前 她跟我要了家中的PS3 我說好
問離婚真的是她想要的嗎?? 她說是我決定的!!!
步入戶政事務所 心中好不捨 一直檢討 到底我哪裡做錯了
辦完手續 回到家中 我跟她要了個吻別 拍了個合照
跟她說離婚 只是我們的轉折點
如果哪天你想通了 我還沒另一半的時候 我們再在一起
在歷經48小時粒米未進後 我前同事找我出去吃飯想安慰我
在這過程中 手機突然出現前岳母Line我的訊息
罵我已經給了我錢 我還趕前妻一日之內搬 罵我挖人隱私
但她有沒有想到 她女兒早就搬出去跟人家另築愛的小窩
我只是要她限期清空而已 說給我錢 我薪水都給你女兒
一個月賺六萬只花15000 這要怎麼算??
晚上她的朋友甚至威脅說 他們可以告我侵犯隱私
很謝謝她朋友 的威脅
很慶幸 我能及早離婚 不會再被當白痴耍 也不會再呆呆的自虐
離婚協議書已經簽了 也具有法律效益了 我該拿的我不會手軟
但是 我要不要拿手上的通話紀錄去告他們刑事+民事呢??
雖然已經離婚 但是因為是發生在離婚前 所以我還是有告訴權
追訴期只有半年 我是不是應該先去報案比較實際呢???
回想起長輩說的 我們不惹事 也不怕事 被欺負到這樣了 我還要忍下去嗎??
一段真心付出的婚姻 變成這樣 把錯全部都推到我身上 這樣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