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引述《GDwang (wang)》之銘言:
: : 老公~園區工程師,工時約早上9點~晚上11 12點左右,
: : 有時會到凌晨1 2點(一個月約3 4次)
: : 老婆~教職,工時約7點半~5點,偶爾到8 9點(一周約2次)
: : 雙方年薪約200,先生比重稍多,老婆有孝親費每月一萬(婚前即有,婚後老公也同意)
: : 老婆認為老公平日晚回家不做家事就算了,但假日是否該分擔一些?
其它恕刪
僅討論這一點:老公是否假日該分擔一些?
感覺這好像是原po挺在意的點?
(原po抱歉,我腦補你在意的是家事公平性,如果以下討論有冒犯的地方,請見諒)
我是覺得啦...如果原po很在意公平性的話
可以平日下班後回到家認真做家事(跟上班一樣的認真度)做到約21:30、22:30左右
這樣大概總工時跟先生是一樣的
每週一到週五喔....
相信五點下班認真做家事到晚上21:30、22:30左右,家裡一定可以保持的一塵不染
可能每週或每二週就可以完成一次相當於過年大掃除的工項了...
然後週末就三機救婚姻啦
你們家已經有掃地機器人了,再買個洗碗機、洗脫烘
跟先生一人分一天,把週末2天會產生的生活垃圾用機器及少少人工處理
對了,週六有垃圾車、週日沒有,可以讓先生做週六這天的家事,讓先生去倒垃圾
(至於煮飯的話,看要不要乾脆外食,或一人分一天,或先生當你的二廚)
其它的非當日生活產生的垃圾,就留待平常日去做
要不然每天有6、7小時的家事時間怎麼填?
好啦,以上只是搞笑來亂的...
相信你先生一定捨不得你每天做家事做6、7個小時
就算你想這樣執行,他一定勸你不要把自己搞這麼累
那反過來說
「老公平日晚回家不做家事就算了,但假日是否該分擔一些?」
是不是可能有些怪怪的呢?
其實我覺得夫妻討論"單項"公不公平很沒意義
討論單項公平性,那是不是每個單項都要做到公平才真的算公平?
但夫妻做到這樣好像又太計較了,又不是室友...
我覺得是整體均衡就好了
我在A項擅長,我就A項多做一些;你在B項擅長,你就B項多做一些
我在C項有比較多資源,我C項就多付出一些;你在D項有較多資源,你就在D項多付出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