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拍] 沈重的新房!

作者: wilo (所長cosplay好人)   2016-05-02 00:06:37
權力跟義務是相輔相成的唷,
當你能夠承擔得起屬於你自己的責任的時候,
你擁有的權力才會相對的多。
※ 引述《ettwsais ( appropriate。)》之銘言:
: 尋覓了許久,終於找到理想的房子,要搬家囉
: 可以擁有自己的家,開心的心情沒有持續太久
不是你出全部的錢,所以不能算「自己的」
: 婆婆卻以要照顧為名,要搬來和我們一起住,
: 在我的堅持下,先生暫時擋掉,
: 今天先生跟我提到要不要把鑰匙給公婆,
: 我拒絕了,但他卻說我很自私,
: 沒有考慮他們的感受,他們買了一間房子(公婆幫忙出一半的錢),卻不能帶朋友來看看
這其實也不是自私,算是只想要坐享其利,卻沒有對等的付出。
有時候人的自私是為了保護屬於自己的東西,
但是你卻不是為了自己的東西,而是拿走部分屬於別人的東西還不讓原主使用 XD
: 我向他表明,我只是想要一點隱私權,
: 因為婆婆之前會拿鑰匙開我們的房門,
這可以溝通啊,不過人家用人家自己的東西,有什麼好跟你商量的,
除非你一毛都沒有用到。。。。。。。
噢,我想到了,這不是自私,這叫做「得了便宜還賣乖」。
: 先生卻覺得我分得很清楚,這樣以後都不要拜他們家的祖先
: 其實我也覺得我很自私,但是為了以後能好好的過日子
: 我選擇自私,這點是他永遠不能體會的
「得了便宜還賣乖」
: 我不想讓先生為難,也不想傷害公婆,
: 但是...我也想好好、安心的過日子,
「得了便宜還賣乖」
: 不用害怕隨時有人拿鑰匙開我家的門
: 現在想把頭期款當作是跟公婆借的,每個月還他們一點,
: 這樣房子的自主權,可以拿的回來嗎?
要就一次付清,直接跟銀行貸款,然後錢還給公婆,
每個月還一點,啊利息錢有沒有要出啊,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 每次講到房子的事情,我就會變得很激動、很偏激,
: 我也討厭這樣的自己!
: P.s 手機編輯,排版若凌亂,敬請見諒!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得了便宜還賣乖」,乖。
還是給你個拍拍好了。(匡噹)
作者: paraipa (paraiba)   2016-05-02 00:09:00
你ㄧ定要說的這麼直接嗎?
作者: piipiiYa (piipii)   2016-05-02 00:15:00
樓上這有問題嗎?
作者: u8803023 (河馬)   2016-05-02 00:17:00
GJ+備份
作者: akatyan (隱性打臉?)   2016-05-02 00:21:00
想要強調人我分際 卻不提責任的分攤只看到自己的權利
作者: gaudi (^__^)   2016-05-02 00:26:00
我是覺得原PO就開心的得了便宜就好~也不用特別內心掙扎其實現在很多人都嘛拿了老一輩的錢買房過好日子,但也沒看多孝順啊~反正有得拿就拿,想怎麼過日子就過我還有同事住在婆婆房子的樓上(兩代分層)但躲婆婆遠遠的沒事還跟我們講婆婆的壞話,反正把老公搞定就好也不用多沉重,人生過得爽就好
作者: Atlantean (英國的夏天..)   2016-05-02 00:39:00
羨慕... 這種人通常都會佔盡所有的便宜,還可以活得很好。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16-05-02 00:41:00
一個月還一點,還到公婆上天堂都未必還得完。
作者: wnwe (騎母豬撞公豬)   2016-05-02 00:42:00
原原po自私到我無言。難怪噓文一堆!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6-05-02 01:07:00
原PO最後一段最神奇,她說講到房子她就會很激動怎麼看都是老公婆婆會比較激動吧。。。
作者: curaredomgl   2016-05-02 01:39:00
一次付清,直接跟銀行貸款,然後錢還給公婆+1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6-05-02 01:43:00
跟我推文一樣!建議貸款一次還清(握手)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05-02 02:12:00
什麼誰的東西 房子會是公婆的名字嗎 呵
作者: equation (情切切良宵花解語)   2016-05-02 02:13:00
公婆已經出一半,那麼另一半當中,她和先生各出多少?出多少錢就享受多少自由;沒出什麼錢,就不能說什麼『自己的房子』
作者: DolceVitter (返影)   2016-05-02 03:04:00
權利(O)權力(X)
作者: ggf (ggf)   2016-05-02 05:37:00
中肯
作者: iamyashi   2016-05-02 07:44:00
非常中肯,給推!
作者: saluawu (可愛的臭寶愛黏人)   2016-05-02 08:16:00
推你
作者: linyap (miche)   2016-05-02 09:59:00
你好直接 我喜歡
作者: joannhte (小小)   2016-05-02 10:01:00
中肯 覺得一開始就不要拿 是會比較辛苦 可是比較自在
作者: howminnie (*minnie*)   2016-05-02 11:37:00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6-05-02 12:04:00
歹誌沒那麼簡單,你不想拿公婆的錢,可是先生想拿呢?媳婦有什麼權利管人家要不要給自己兒子財產? 但是義務倒是跟著來一大堆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05-02 12:09:00
樓上講的他媽的真是太讚了
作者: saluawu (可愛的臭寶愛黏人)   2016-05-02 12:22:00
婚前談戀愛真的不是只談戀愛而已...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6-05-02 13:25:00
義務也是可以想辦法拒絕或減輕的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6-05-02 14:32:00
不拿住一起有比較開心嗎?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6-05-02 14:33:00
媳婦有權利要不要這個另一半啊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6-05-02 15:04:00
刪文了...
作者: deryulee (dirtyfish)   2016-05-03 01:00:00
作者: doforu (呀比)   2016-05-03 03:32:00
所以住婆家或是婆家有出錢的房子就必須無條件給他們進出房間哦?不懂一堆婆婆說房子給新人當新房還一直進進出出是什麼意思?
作者: zp3m06 (bb)   2016-05-03 10:29:00
好直白 不過我猜原po還是不會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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