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6-05-03 12:13:37真傷腦筋,原po沒有看懂我的意思。
愛有很多種層面,原po太太,我認為她還是愛跟原po一起生活的。
算是一種「家人」的愛。
因為原po真的是好爸爸,也是顧家的好男人。
所以原po太太,「愛」這樣的男人。
至於佛堂的朋友,應該還稱不上是愛。
再來說到離婚,我是認為,只有協議離婚的路能走,判決離婚不一定可行。
原po太太並沒有因為宗教而拋夫棄子,至少在原po的文章中,是會做家事煮飯
洗衣的好太太。而滿口仙佛也不可能判決離婚。至於一年五次,對於法官來說,
就算有做到夫妻義務了,因為很多法官一年都不一定有5次。
而原po說的太太變心,變心是不能判決離婚的,一定要抓到上床的證據。
還有強迫小孩吃素跑佛堂,這也很難判決離婚,因為5歲小孩,法官會問他,
媽媽要你吃素,你願意嗎?我認為他會聽媽媽的話。何況原po孩子體重在標準
內,除非吃素真的影響孩子健康,不然法官不會用吃素當理由判決離婚。
跑佛堂,除非太太完全不在家都在佛堂,但是看起來並不是,她很多時間
還是在家裡。
至於原po太太願不願意協議離婚呢?
我不知道,或許會。但是我認為,協議離婚,原po要付出的,會很多很多。
對於原po太太,如果沒有孩子監護權和贍養費,我想她不會答應離婚的。
因為對她來說,離婚沒有小孩監護權的話,她就不能救她的孩子,脫離地獄了。
結論就是,原po逃不出去,真的,逃不出去。等到真的法院會判決離婚,都是
10幾年過,太太信仰更深入,真的拋夫棄子時。
我不評斷是非價值,我只是告訴原po,要離婚,沒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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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女生不到20歲就結婚。
馬上就生了小孩。
但是丈夫不認同自己。
導致雙方各過各的沒有感情交流。
遇到動心的男人,告訴老公想讓他吃醋,看看老公會不會因此多關心自己。
結果老公心一硬,以此為由提出離婚。
我不評論是非價值。
我只是想跟原po說
你太太還是愛你。
作者:
SK3 (請參考msn)
2016-05-03 12:18:00信教信成這樣,要怎麼認同??!!
作者:
jamselee (jamselee)
2016-05-03 12:21:00我太太直說已經不愛我
作者:
cyberia (狸)
2016-05-03 12:22:00樓上 你啥時有他愛過你的錯覺了 他愛佛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6-05-03 12:27:00最後一句話猜錯了。原po吃了20歲的妹妹,唉~~~~ 從2012年不爽到今天,離婚吧把出軌的對談錄起來,增加未來談判籌碼。
作者: ALENDA 2016-05-03 13:01:00
完全沒辦法認同你,女生不到二十就結婚生子,婚後卻沈迷宗教,證明這女人根本沒有想清楚她要什麼,婚姻只是她逃避世俗壓力的暫棲之處
作者:
gred121 (自由行星同盟楊威利元帥)
2016-05-03 13:03:00最好是 護航這麼差的第一次看到
作者:
chalon (火星先生)
2016-05-03 13:09:00講啥鬼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6-05-03 13:09:00Out
作者: zoiy (ppp) 2016-05-03 13:15:00
同意A大 不愛就快放生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5-03 13:20:00現在感覺,原PO太太是想要全心投入一貫道才結婚的....因為結婚後可以光明正大的給老公養,做好基本就可以
作者: lavena 2016-05-03 13:33:00
會說愛上別人就已經是不愛丈夫了,護航啥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05-03 13:47:00
腦補幻想
作者:
chung423 (I'm a boy today)
2016-05-03 14:07:00屁!不要亂害人
作者:
makapaka (你他媽我氣質人妻啦)
2016-05-03 14:17:00他老婆嫁他恐怕是因為沒有任何生存的專長或能力,找個飯票而已,看她對待丈夫絲毫不妥協關心的態度,好可怕
想想被強迫吃素還被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的孩子吧 這種的老婆還護航的下去啊……
作者: catlyeko (暫時的....我很愛你) 2016-05-03 14:44:00
別害人
作者:
IrisXIII (嚕嚕叭叭愛裝可愛)
2016-05-03 14:54:00超弱護航
作者:
chung423 (I'm a boy today)
2016-05-03 14:54:00現在離婚是破綻主義好嗎?你不是法官又知道離婚不可能
愛不愛是一回事喔 小孩的監護權拿不拿得下來又不一定
作者:
chung423 (I'm a boy today)
2016-05-03 14:55:00還是一句找律師,為了孩子絕對值得一試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6-05-03 15:03:00可以找律師,或許把律師當心理諮商師用可以讓原po好過點但從法律層面來看,除非真的抓到太太外遇的證據。嘴巴講變心這種精神外遇,不能用來當作外遇證據。因為連跟對方牽手都沒有,怎麼可能有法官會判離。
作者:
PCL1515 (PCL)
2016-05-03 15:10:00腦補過頭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6-05-03 15:14:00
你別亂害人..人家還有小孩..害死一堆人的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6-05-03 16:10:00光看小孩的飯量差異 就可以想像這孩子承受的精神壓力不管要怎麼解決 夫妻一定要趕緊做改變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6-05-03 16:35:00只要孩子說不願吃素,離婚後願意跟爸爸在一起,法官才會判給爸爸。不然只要孩子說想跟媽媽生活,一切白搭...
作者:
mavisQ (cheshire cat)
2016-05-03 21:45:00只有我覺得這篇好笑嗎
兩人還愛不愛不重要,法官判是否離婚真的不會考量這個,要判離婚很難,協議還比較可能但通常協議不成
作者: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6-05-07 00:12:00去抓姦啦 最好是這樣還叫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