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bemebe1213 (mebe)》之銘言:
: 婆婆知道後 主張一定要先辦婚禮
: 要辦的風光 排場要大
我好像發過類似的回文了。
所謂的婚禮,新娘,其實可以什麼事都不做。
基本上,餐廳喜帖佈置什麼的,都交給男方去辦。
新娘呢,婚紗照不用拍,禮服不用租,自己朋友不用請。
婚祕不用,小物不用。喜餅不用。
跟自己父母說,就當跟婆家聚個餐。
專心待產。
不要當做自己的婚禮,就當作是去吃個飯。
對了,連送客都不用,不用換衣服,吃完直接回家。
等到生完小孩後,在專心準備自己的海外婚禮。
那才是真正的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