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p24 (bert)》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婚期快到了,家裡目前在整理房子,原本家中以前油漆都擦亮光,女友聽到
: 後說她父親表示擦亮光對小孩子很損視力,建議擦平光,後來母親表示亮光如果用髒好清
重點一:擦平光也不是女友覺得好,是她爸覺得好。
: 理家裡以前都用亮光,小孩不是都長的好好的,女友說如果家裡堅決用亮光就不
: 用說了,她也不嫁了,順道把之前不滿全部說出來,第一之前看家具原本訂製實木椅組,
: 後來因為母親覺得座位太少,請我們在訂ㄧ個單人座椅。第二之前去看窗簾有去比價較便
重點二:再訂一個椅子也不是女友的意見,是她媽媽的意見。
: 宜,和女友想讓這間店做,回去跟母親講時,她說家裏對面就是做窗簾的,這樣會得罪鄰
: 居,無法溝通很堅持。最後女友講說妳媽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完全不能溝通協調。
所以女友那邊就不是「她爸媽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完全不能溝通協調」嗎?
: 現在女友整個抓狂,表示無法跟我媽媽溝通,這樣子無法跟她相處,所以她不嫁了,我去
: 跟我母親協調也是很強硬堅持自己的意見,自己也沒有對策,所以上來請各位前輩提供意
: 見。
結論:你們兩個都還沒有資格談婚姻,男方是媽寶沒錯,
可是女方也很明顯是爸寶/媽寶,兩邊都沒資格說對方不是。
還有,不要把分手/不嫁了當氣話說,常說這種氣話,
會讓對方有隨時停損的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