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原因 :不想被認出
請勿引用原文
如題
公公婆婆之前都住公家宿舍 而因此也沒有買房子
最近公公要退休了必須要遷出來
因為感覺之後租房不大可能租一輩子(考量年老等等搬家,甚至租房的方便)
而先生又是獨子 而我們在公公婆婆的資助之下之前也買了新房
最近討論之下 因為第一間婚前就買的房子是掛先生名子
如果再來 公公婆婆要買房(他們退休住的)的話 他們可以掛我名用我名子貸款
但是我也是要出點錢(可能頭期) 或是少於頭期 但就是大概要兩百萬(總價950的萬的房子)
然後其他部分由我老公把房貸付完 (公公表示月付一萬五當租金或是先拿出200萬)
不知道大家會同意這樣的方式嗎?
雖然是女方的資產 但是要也考量到這其實要給公公婆婆退休的住房
保守估計公公婆婆也會要住20-30年
不知道這樣子到底好不好? 也很怕壓力會很大 因為第一間房貸也還沒全部還完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