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的意見跟鼓勵。現在看起來大部分的人覺得先不必
急著接台灣工作。我會好好跟她討論,再次謝謝各位!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我跟老婆交往至今八年,結婚三年,我們是同性婚姻,她是
歐洲人,我們現在住在歐洲。
因為跟現在的老闆處不來,造成我巨大的壓力,健康狀態跟
心理狀態急遽走下坡。我自己覺得再這樣下去這條命會送在
這邊,所以在兩周前遞了辭呈。
在遞辭呈之前我就開始投歐洲其他工作,但是因為語言加上
國籍的關係,我的選擇有限。投了二三十個缺,得到三個面
試機會,但是最後都沒上。投歐洲缺的同時,我也投了一些
台灣的缺,沒想到竟然拿到一個夢想中的職務,工作內容跟
薪水都符合期望,當然工作內容實作後可能會有不符預期的
風險,但至少薪資是沒什麼疑義的。
當我認真跟她討論回台這個選項時,她強烈反對。第一是我
們的婚姻在台灣不被承認,她身為配偶的權利義務沒有任何
法律上保障。第二是台灣特休七天,這種天數她連一年回歐
洲探親一次都很難,更別說像她們在歐洲習以為常的一年度
兩次長假。
然後她開始跟我開支票,說我可以在家當主婦沒關係,我們
靠一份薪水也夠活。
但是我覺得她把經濟壓力想的太簡單了。首先等到我正式離
職,我的求職難度會暴增十倍(求職身分從跳槽變成失業),
現在已經夠難了,之後只會更慘,我甚至已經對自己心理建
設,留在歐洲就要有退出職場的心理準備。
再來她的工作合約只剩一年,因為法令關係,這份合約結束
後完全沒有延長合約的機會。如果她沒能夠及時銜接下一份
工作,而我一年後還沒找到工作,那就是兩人都失業,變成
社會米蟲。
但是她現在為了否決我回台灣的提議,把這些可能性都忽略,
只願意想像最好的可能性(我會很快找到下一份工作,她也不
會有銜接問題)。
我提議我先回去接這個工作,一年後她這邊的工作結束,我
們再看狀況,如果她的下一份工作很好,我就辭職回歐洲當
主婦再看看要不要慢慢找歐洲工作。如果她找下一份工作不
順利,至少我有台灣這個位置,而且她在台灣也一定找的到
工作。但是她又跟我哭不要遠距不要分開。
我覺得以經濟保障的角度來看,我的提議是最安全的(我先回
台灣,一年後視狀況看是我回歐洲,或者她來台灣)。但是
她不願意遠距一年,心理又抗拒到台灣工作,變得我要冒著
退出職場的風險,賭她一個不確定的未來。
我深知貧賤夫妻百事哀的道理,她現在信誓旦旦開支票兩個
人一份薪水不會不夠什麼鬼的,到時候跳票的可能性極大。
如果我現在順著她,婚姻工作兩頭空的可能性不是沒有。如
果不順著她包袱款款回台灣,婚姻可能不保但至少可以保住
工作機會,但是畢竟還是愛著她,我也沒辦法無視她想要我
在身邊的需求。現在台灣公司要我回復到底要不要接受offer,
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
因為我們狀況特殊,身邊幾乎沒什麼人可以給中肯又有建設
性的意見,如果我有什麼盲點,歡迎大家打醒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