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規發言判決

作者: s89227 (Kei)   2016-07-06 00:35:24
大家晚上好,
以下是本次違規發言判決,
有任何問題請在本篇公告提出,
或者站內信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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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置底檢舉
推 unknowid: 被檢舉人ID:NT300 07/01 23:30
→ unknowid: - 文章代碼(AID): #1NTTCLDg (marriage) 07/01 23:30
→ unknowid: - 違反板規編號:15-1 07/01 23:30
→ unknowid: - 違規行為描述:推文內容:沒錢就用身體還 07/01 23:30
31591 X5 7/01 mingki R: [心情] 老公太有上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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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NTTCLDg (marriage) [ptt.cc] Re: [心情] 老公太有上進心?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67339541.A.36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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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推文如下:
推 NT300: 沒錢就用身體還(誤) 07/01 17:41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6-07-06 02:40:00
這樣的意思好像就是說句尾以後都要記得加個「(誤)」
作者: oemptt (OO)   2016-07-06 07:03:00
就像水果報的標題不是加個疑就是加個?
作者: unknowid (...)   2016-07-06 07:39:00
物化女性的字眼,字尾加個誤就可以,此例一開,大亂不遠矣。
作者: swing0610 (漂浮)   2016-07-06 08:30:00
原po還是可以檢舉吧會不會判決沒有指明在講原po所以不涉人身攻擊(攤手)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7-06 09:13:00
我覺得一直說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然後不罰也不對 這樣一堆人會覺得反正沒差 加個誤就什麼都能說 另外他用開玩笑的口氣不代表別人就該被開玩笑或被迫忍受這個侮辱那以後男生煩惱錢大家也能用「賣屁股就好啦(誤)」回覆嗎
作者: s89227 (Kei)   2016-07-06 09:25:00
如果當事人覺得不OK可以來檢舉,就會判違規沒有強迫人忍受別人的玩笑另外這樣講不太好意思,但想想前板主的判例就是因為用自己的道德標準判,不合的都違規,結果很多爭議板主不可能迎合所有人的標準所以最後我才會這樣決定不違規不代表恰當不是用(誤)就表示不違規,我前面也有說過了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7-06 11:02:00
其實我覺得可以適當使用警告 否則刻意物化女性的攻擊沒事 不小心推錯篇卻警告 然後前版主雖然抓得嚴剛開始引起爭議 但她的強制整頓下 吵輸人就媳婦版啦 男人都自私啦之類的地圖砲和仇恨攻擊確實大量減少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7-06 11:11:00
推N大。我覺得有許多人開始踩點,反正版主不警告,不罰。那是不是多用這樣的踩點發言來挑釁版友,結果一句原PO沒有檢舉不算來鑚漏洞就像只能版主代PO這件事,之前有檢舉不罰原因反正我刪文,版主打不到。或是假閒聊內文真代PO。罰了之後,才沒有再出現人性本X(自己填空),這種言論一定會再出現,反正不罰不警告或是出現在版主公告罰前刪除,這也是一種挑戰版主和版規的事
作者: watarukimeru (watarukimeru)   2016-07-06 11:39:00
版主沒說不罰,只要原PO檢舉他還是會罰啊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6-07-06 11:40:00
事主不檢舉不罰是上上屆版主的規矩, 上屆版主是越線就罰也沒有說上上屆就沒比較少爭議或是爭吵, 各有利弊之前就是弄到亂罵人的超多, 反正被罵的很多都是第三人沒辦法檢舉. 到了上屆版主才改成罵人的都罰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7-06 11:50:00
再說,如果他們願意用自身道德約束自己,為什麼會有法律的發展w版友,所以這是不是又回到無政府狀態,反正原PO不檢舉,被流彈打到的第三人就活該哦
作者: sexymuse (偏不說)   2016-07-06 12:02:00
版主沒說不罰,只要原PO檢舉他還是會罰+1。流彈打到第三人的狀況目前我沒感受到,妳可以不同意他人的說法,但不能限制他的言論自由。除非他侵犯到你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7-06 12:05:00
你沒感受到可能只是你還沒被打到 不急 繼續下去會有這一天的
作者: sexymuse (偏不說)   2016-07-06 12:10:00
是不到像N大這樣急著對號入座,刷存在感?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7-06 12:13:00
看吧 開始了 總是有人無法克制
作者: smi1e (smile)   2016-07-06 12:13:00
辛苦了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07-06 12:14:00
辛苦了 加油
作者: sexymuse (偏不說)   2016-07-06 12:18:00
開始什麼?怎麼連話都說不清楚?無法克制的可能是你的想法
作者: unknowid (...)   2016-07-06 12:29:00
但素...No大的存在感一直都很強烈呀~為什麼要刷呀?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7-06 12:33:00
......照你們的邏輯,鄭捷這件事,台北捷運沒有出來求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6-07-06 12:34:00
用身體還是指出去打工送報付出勞力之類的工作.....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7-06 12:35:00
償,那些被砍的也不用求償就是了
作者: watarukimeru (watarukimeru)   2016-07-06 12:35:00
E大...這個嚴重性差很多,說不好會變的無限上綱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6-07-06 12:35:00
這種容易引起誤會的言論的確該避免 被水桶也無怨言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07-06 12:37:00
300不要再凹了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6-07-06 12:38:00
我關門自我檢討禁言十四天 給大家一個交代!!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7-06 12:38:00
但是由小知大,不是嘛。所以不嚴重,被駡二句就要吞下去?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6-07-06 12:39:00
我對板主這次的判決還沒有意見,但e大提出的在版主公告罰前刪除是挑釁板主值得思考 真的有這種感覺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7-06 12:50:00
好幾篇都這樣,甚至還嗆版友長夜漫漫餵小孩,看到這種,火都上來了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6-07-06 12:54:00
對!!!!!!!!!!!!!!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7-06 12:57:00
自刪照罰+1
作者: Qcloud (Direction)   2016-07-06 13:08:00
某300不要凹了好嗎 很難看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07-06 13:12:00
三百要自桶,那就拜拜嘍板規是人身攻擊採當事人檢舉制,如果有疑慮,建議修改板規再實施
作者: chouzen12 (丘人)   2016-07-06 14:14:00
再凹就難看了
作者: afria (阿法)   2016-07-06 14:29: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VUVCOM (yuyu)   2016-07-06 14:30:00
辛苦版主了,謝謝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7-06 18:46:00
謝謝版主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7-06 20:13:00
加油~板規總是越修越完善的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6-07-06 21:43:00
板規會轉彎(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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