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上好,
以下是這次公告的重點整理,
可以的話還是希望能夠看完而不是直接END~
1. 發言提醒:噓文請對事不對人,避免讓人檢舉17-1
2. 板規修改:(1) 文章字數不計非中文字
(2) 經原發言者同意才可刪改推噓文
(3) 置底檢舉違規發言會被刪除
(4) 修改板規2-3與2-4關於自身婚限制之描述
(5) 禁止公布他人隱私項目新增照片與私人對話內容
(6) 修改[公告]發回文資格限制描述
(7) 新增[活動]分類
修正之板規於7/20 00:00起生效
3. 罰則達退文或永久禁言之違規自刪後,不論被檢舉與否,都將從嚴處理
4. 「需與自身婚姻」限制的優缺點討論
【關於大家的發言】
板上有些板友的文章不符合本板的主流價值觀,也有些板友的文章有
釣魚的意味在其中,許多板友們會以「噓」來表達對這類文章的反對
意見。但特別請大家盡量「對事不對人」,否則若被檢舉板規17-1,
板主就算認為未達標準也要花不少時間解釋為什麼未達標。可以的話
請大家不要讓板主難做人,噓文時內容明確一點並且盡量針對內文給
予回饋。
同時,也希望發文者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並不是每個人都會分辨反串
文和討噓文,不少板友來板上發文求助是真的需要聽聽別人的意見,
而大家給予的回應都很可能會影響到他最終的決定。當然,你可以說
做出決定的人不是你,你不用負責,但都已經會使用PTT,想必年紀也
不是太輕,請成熟一點,用高一點的道德標準約束自己在公共場合的
發言,好嗎?真的有那麼萬分之一的機率被你碰上了,發現自己的玩
笑話嚴重影響了別人的一生,這所帶來的心理負擔並不是「不是我逼
他下這種決定的」一句話就能帶過。
【板規修訂】
現行板規自上路至今已經一個多月,這次修改一些當初制定時有疏漏
的部分,並依使用狀況做調整,希望能夠更符合看板需求。修正部分
以紅底黃字標示。
原板規2-1
2. 文章內容
1. 文章內容字數須滿50個字,不含標點符號、簽名檔或補充在推噓文間的文字,
網址連結視為一個字,違者文章刪除並禁言14天。
修正後
2. 文章內容
1. 文章內容字數須滿50個字,不含標點符號、非中文字、簽名檔或補充在推噓文間
的文字,違者文章刪除並禁言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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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板規2-7
2. 文章內容
7. 禁止刪改回覆之原文或下方推噓文,違者文章退回並禁言30天。
修正後
2. 文章內容
7. 未經原發言者同意,禁止刪改回覆之原文或下方推噓文,
違者文章退回並禁言30天。
<提醒>
看到違規發言請檢舉,由板主來刪除,不能主動修改文章中的留言;
若有收到推文者要求刪改推文的站內信或水球,請將信或水球紀錄存好備查,
以證明刪改發言是原發言者自行要求的。
想刪自己的推噓文可以主動聯絡板主代為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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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板規II-i-(b)
II. 檢舉與申訴
i. 置底檢舉
(b) 在檢舉區發表非檢舉之言論者警告一次。
修正後
II. 檢舉與申訴
i. 置底檢舉
(b) 在檢舉區發表非檢舉之言論者刪除發言並警告一次。
<提醒>
看到違規發言其實板主都會主動去信詢問,
不過如果你自己有發現的話,
麻煩主動來信減少板主工作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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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板規2-3與2-4
2. 文章內容
3. 須有明確實質互動,不接受純理念宣傳或分享文,且須有自身實例或自身受影響,
不接受全文皆為他人婚姻且無關自身之相關論述,違者文章刪除並禁言7天。
4. 回覆他人文章於看板上給予原文建議者,可不與自身婚姻相關,
但仍需給予具體建議,禁止純理念宣傳,違者文章刪除並禁言7天。
修正後
2. 文章內容
3. 新文章須有明確實質互動,且須有自身實例或自身受影響,
不接受純理念宣傳或分享文,或全文皆為他人婚姻且無關自身之相關論述,
違者文章刪除並禁言7天。
4. 回覆他人文章於看板上給予原文建議者不受2-3之限制,可不與自身婚姻相關,
但仍需給予具體建議,禁止純理念宣傳,違者文章刪除並禁言7天。
<說明>
發新文(新討論串)以2-3為主,回覆文章於板上則適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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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板規16
16. 公佈他人隱私
1. 禁止未經同意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含諧音)、站內信以外之通訊方式或住居所;
相簿、blog網址等等以不能確定該使用者真實身份為準,
違者刪除發言並禁言30天。
修正後
16. 公佈他人隱私
1. 禁止未經同意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含諧音)、照片、私人對話內容、站內信以外
之通訊方式或住居所;相簿、blog網址等等以不能確定該使用者真實身份為準,
違者刪除發言並禁言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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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板規14-3
14. 文章分類
3. 非板主禁止使用公告分類或回覆公告於看板,
違者文章退回並禁言30天。
修正後
14. 文章分類
3. 非本板管理職處理板務相關時禁止使用公告分類或回覆公告於看板,
違者文章退回並禁言30天。
<說明>
因為有聽說有的板出現小組長或群組長發/回公告文在板上被檢舉
所以修改一下
本板板主、所屬小組小組長、所屬群組群組長與板務站長在處理本板板務時
皆可發或回公告文於看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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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活動]分類
[活動] ※須經審核
1. 僅供學術或政府辦理之活動宣傳申請,不接受商業性質(不論收費與否)申請。
2. 須以站內信通告板主群,提供欲章貼之完整文章給板主群審核,
審核通過後方可張貼至看板上,違者文章退回並禁言30天。
<說明>
原本向我申請審核時
回信會請他們用[活動]這個分類發在板上
因此補上相關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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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運作方式】
在[公告] 板務運作調整 #1NYO_6bs (marriage)中有提到,違規文章
若自刪且未被檢舉則不罰,但經討論後,因板主並非每次違規文處理
都能那麼即時,也不是每個看到違規文的板友都會主動向板主檢舉,
且通常違規文板主都會先標記S(有時還會在下方留言)提醒,希望這類
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違規能夠主動修正。但這幾天出現已遭板主拒絕,
卻依然張貼活動宣傳的文章,只要搶在被檢舉前自刪就可以規避罰則,
因此未來自刪、未被檢舉,但罰則達退文或永久禁言之違規一律開罰。
【發文需有自身婚姻限制的優缺點】
為了避免純理念文或拿與自己不相關的婚姻來本板討論,因此制訂了
板規2-3與2-4,但是這勢必要犧牲掉一些具專業但未婚的板友開新文
章分享給板友,其實是很可惜的。雖然可以用找相關文章以回文的方
式規避板規2-3,依然會降低此類優質文章作者的發文意願。故想詢問
板友們,關於「限自身婚姻」造成的狀況有沒有什麼想法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