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太太
妳這篇賞了自己二個大巴掌妳知道嗎?
第一掌是
說媽媽堅持新房掛妳名下是怕妳哪天離婚
至少還有房子
但是妳自己本身就有其它的不動產了
舊房不算新房才算嗎?
第二掌是
第一篇一直強調說不是因為娘家讚助才買的
早在娘家讚助前就下好新房了
結果自己又說頭期款不夠買3千萬的新房
頭期款不夠還能下定新房的情況我第一次看到
光就這二點,妳不覺得妳的理由
真的非常的奇怪嗎?漏洞百出阿
我要強調,我沒那個美國時間去姑狗妳
單純就妳這二篇的文章看妳的說法
好奇怪好奇怪好奇怪阿
感覺好像看到那種
一直凹我還叫我不要太計較才會賺錢的奧客
※ 引述《mumu0601 (mumu)》之銘言:
感謝各位討論,我以為文章被刪除了,才沒上來看。
第一,這間房子頭期款2千萬是本來娘家要當做嫁妝送我的。亦是在規劃看屋、買房前就
先說好的。收小聘大家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就這麼激動,我也覺得好笑,小聘要用來裝
潢,可能要先補上好大洞才行。
第二,我與娘家從來沒有貪老公未來要付的剩下1千萬貸款,我媽認為房子要放我名下,
純粹是一個母親對女兒嫁出去後,希望女兒萬一未來不幸離婚,至少還保有房子,畢竟2
千已經付出去了,剩下的1千連繳都還沒繳,萬一在下一刻就再見了,或者,以後老公拒
繳貸款,至少2千萬還在。更何況,我媽只有跟老公比較熟,跟親家講難聽點,根本沒見
過幾次面,她當然都以保護女兒為優先考量。我知道大家認為很傷人,但目前我與老公一
直都是在理性溝通,希望達成雙方母親都能接受的方案。我也強調,在房屋登記時,本來
就會寫上協議書,標明老公未來會付1千萬貸款。繳完後再更改房屋持分啊,老公並沒有
不同意。不過等到那時候,說不定都要直接過給未來的小孩了也不一定。
第三,婆婆在買房時,就主動說要給50萬裝潢費,是聽到房子要登記在我名下,瞬間翻臉
,因為婆婆認為,房子應該要我們兩個「持分」,那不就是一人一半嗎?更何況我與老公
從來都沒有主動要求婆婆要幫忙負擔房子任何金錢。當她說出不想幫「她」付裝潢費、那
是「媳婦家」時,不也表明她是分的清清楚楚的人,那我媽堅持房子要先寫我的名字,附
帶協議,老公有1千的貸款,有什麼不可以?那1千萬不管怎樣還是老公的。
第四,會財產分開,也是因為我名下還有其他不動產,這是父母給我的,他們難道不能擔
心、保護自己這輩子辛苦的成果嗎?如果只為了那一千萬,還要佈局女兒先嫁人,再等房
貸繳完,拜託~那時都幾歲了!未免也太勞師動眾了。
第五,那些唱衰我們會離婚的、去臉書搜尋我們的,我也對你們無話可說,這件事根本還
沒定局,正因為很煩惱才上來討論,卻看到一堆沒意義的回文,完全沒建設性。
第六,台北房子都很貴,喜歡的,永遠都是買不起的,會買需要貸款的房子,也是我們先
評估過在能力範圍內,才下決定的,我們自己選擇要讓未來生活戰戰兢兢的投資自己的家
,並非不自量力要凹父母。否則要爽爽的,根本不用買房子了,兩邊都有地方住,何必ㄧ
ㄚˇㄍㄟˊ?
第七,我們夫妻倆感情還是很好,不諉言因為這件事還一起抱頭痛哭(認真),未來,不
管怎樣我們都會好好的在一起過每一天,如果解決不了,房子乾脆賣掉,回到原點,也無
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