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針對「修文前後被檢舉之判決標準」說明

作者: kidd0508 (小刀)   2016-08-16 18:42:33
大家好~
以下是針對「修文前後被檢舉之判決標準」說明,
有任何問題請在本篇公告提出,
或者站內信給我~ ^^
修改文章原則上不罰,除了以下板規之外 :
板規11 (代Po就算修文把代Po字樣拿掉還是屬於代Po)
板規15-3 (使用公告分類或回覆公告於看板)
板規17 (公佈他人隱私)
板規18 (亂板、洗板)
板規20 (廣告、違法行為、鼓吹違法行為、張貼惡意連結)
以上修文後經檢舉照罰,這些是屬於較嚴重的違規,一開始就不應該出現在板面上,
就算修文修掉還是要照常處罰。
而大家這次質疑的板規16-1(攻擊性言論)如果有解釋且合理,不處罰,
若單純修掉照常處罰,合理與否由板主心證。
以 #1NXpwexO (marriage) 判決為例,身上有屎會判定是人身攻擊,但其實是指
「作賊心虛」,如果有解釋且合理,不處罰。
電影「九品芝麻官」包龍星:未傳你你就站出來,要不是做賊心虛,就是身上有屎。
通常修改文章在於補充po文者一開始寫得不夠清楚或者回應下方大家給的推噓→,
例如大家一開始看起來無婚姻點,但經由po文者修改文章後就看的出婚姻點;
或[求助]文章內容敘述的不夠完整,使板友無法給他實質的建議,
經po文者修改後補上內容就讓整個求助文更完整。
在這種狀況下,若被檢舉後不論發文者是否有修文都懲處,有些過於嚴厲了;
但在同時亦不希望出現在文章中惡意攻擊後以修掉攻擊言論的方式規避板規,
故最後得到這個標準。
我們認為板規是用來保護一般守規矩的板友及處理違規的行為,不能因為"可能"有人
會惡意違規就把板規改得連一般的板友都容易受罰且不方便,修改文章的重點應該是
由大家來觀看po文者的前後文的語意、及有沒有解釋來判斷違規與否,不是單單說
我來po個地圖砲罵人後再修文就沒事。
板主群也討論過發文後幾分鐘內自刪或修文者不處罰(蓄意違反板規者不在此限),
但這樣對板主群的負擔很大,我們並不能每一篇文章都細細看過,因此我們列出
一些較嚴重違反板規即使在修文後還是照處罰。
最近出現很多文章及推噓文踩在板規16的邊界,大家若能盡量不要用帶有貶意的字句
來發推文,相信就不會造成誤解,有時說者無心、聽者有意。還是希望大家回歸
婚姻板的主題,本板是討論板也是分享板,但不是個板或情緒出口板。
討論態度請理性,並尊重不同的聲音。謝謝。
婚姻板板主群
作者: NASAXD (Star Seeker)   2016-08-16 19:01:00
辛苦了,推推。
作者: iangkor (???)   2016-08-16 19:05:00
推 婚姻版版主真的好難作喔 又有魔咒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8-16 19:10:00
推,辛苦了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6-08-16 19:22:00
作者: linsia (コノヤロー)   2016-08-16 19:50:00
真的很難做。版主們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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