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現在是處在跟老公兩人一起在外租房子的情況,過一陣子可能老公調去比較遠的外
地工作,目前租屋處跟婆家同一縣市但隔一個鄉鎮,跟娘家隔一個縣市但我的工作可以調
到距離我娘家也不會太遠但仍是隔一個縣市的地方,本來是跟老公提議如果他去外地工作
(約四年可調回來),我可否先調離娘家還不算太遠的工作地點然後住娘家,等他四年後調回
來我再申請調回原租屋的區我們夫妻倆再一起住,我們之間尚未有小孩,但是我老公似乎
不是很讚成,說什麼我回娘家住這樣他跟他爸媽會很沒面子,好像他們家在荼毒我,說傳
出去不好聽,說我娘家的鄰居一定也會問我媽為什麼自己的女兒要搬回來住,容易說三道
四,其實這問題我自己有跟我媽問過會介意我約有四年的時間會回家住,我媽沒意見,但
是我老公一直覺得不妥,不知道版友們覺得我有這樣的想法是不是不好還是?先謝謝大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