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老公疑似外遇

作者: agill (Deportivo)   2016-09-17 08:29:39
以你的情況看來,似乎走離婚的可能性比較大
有關怎麼蒐集證據怎麼走法律途徑,我想大家給的資訊也就夠多了
我說一下我的一些見聞
我在美國是做精神科的護士,其中很多是因為離婚過程折磨而罹患憂鬱症的
以醫護的手段當然是藥物治療,但是以心理治療的角度有著特殊的見解
基本上很訝異的,心理治療師多會建議有意要離婚的一方
儘早"找下家!!!"
沒錯,我一開始也很訝異。Start dating!!!
我不知道在台灣是怎樣,但是在美國可以因為婚姻破裂而開啟一個separation agreement
這不是離婚,只是一個分居的同意,雙方也不見得要分居
只是此刻大家可以在婚還沒離成之前開始自由戀愛
由於離婚是一個很繁瑣且痛苦的過程,你的家人和好友再怎麼努力都很難分擔你的痛苦
誰可以扮演最好的角色呢? 你的下家
因為她很想跟你在一起,會比你更積極想把這個婚離掉
大家都很理性地說甚麼怎麼做怎麼做,但是實際上撐不下去的人占大多數
最後要就醫,生活也一團糟
因為你的這個婚姻已經走到盡頭,離後不婚的人真的占極少數,你遲早要找下家
這種做法並不是甚麼報仇
大家幫原PO想一下,另一半已經是不義在先
為了原PO未來人生著想,真的沒必要再多做君子
原PO必定是之後某人或是某家庭的幸福來源
在美國的話經常會做團體的心理諮商
當然來參加團體諮商的都是同樣案例的病人
這時候很快地就有下一段感情萌芽了
單然並不是鼓勵原PO的下家是找同樣背景的對象
從我看到的病人,通常開始找下家後經常症狀不藥自癒
不管有沒有找到,找的過程就是給自己一個希望和自我信心的建立
當然我對台灣的法律不懂,不知道這樣找下家會有啥後果
但整個過程有一個未來會永遠陪伴的人一起走過
相信會好過很多
※ 引述《idas (相信)》之銘言:
: 大家好…心情如同風雨飄搖,上來抒發一下。
: 這半年先生對我和孩子(4歲)蠻冷淡的,常藉口上班,假日也說和朋友約。
: 回家時,總是挑剔我的不是,罵小孩,像是看什麼都不順眼。
: 今年7月時,無意間從他手機發現與另一女老師(有家庭)的密切往來訊息。
: 我從來不知道老公這麼會用Line,因為他很少回我。
: 對話內容是他們相約見面,也有我先生對她關心、那女的抱怨自己老公…。
: 忍了一個月,我把事情告訴女老師的先生,我先生不知從何得知後要我去道歉。還說,他
: 沒有動心,都是開玩笑的。
: 我就把所有他和那女老師的對話攤開,和他說:是你們欠我一個道歉!
: 他才不說話,也承諾會注意自己的尺度。
: 後,我用他手機封鎖了那女老師的Line.
: 之後,我調整自己,經營家庭的同時,也努力對他好,他則看似回到家庭。
: 這一周來,有幾次打電話給他,聲音明顯是在睡覺,聽起來很怪異。
: 每晚他進房抱我一下後,就又溜到樓下,到凌晨兩三點才回房。昨天,我跟著到樓下,發
: 現他一直在傳訊息…等他回房睡著,開手機,就發現又是那女老師傳來的。
: 他把訊息都刪光了,那女老師傳來的時候他已睡著。
: 看到他們又在聯繫和交往…當下,我手都抖了,心也碎了……
: 怎麼能,一邊承諾了愛我,一邊又和別的女人糾纏!當下,傷心欲絕的我就用先生手機回
: 傳訊息給那女人。(不知道她後來回什麼),也立刻就傳訊息告訴她老公。
: 反正,白天開始,先生和我就不說話了。
: 傳訊息給他也不回。
: 我很氣、很受傷…一切都變了,關係不可能再回到從前了。
: 我該怎麼辦呢?離婚?
: 我想到女老師的學校找校長,也到先生服務的警局投訴…但除了對話備份,也沒有更多證
: 據。
: 我想保護我的家庭!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9-17 08:38:00
原來如此 謝謝分享
作者: figee (daily candy)   2016-09-17 08:54:00
這真的是非常實際的方案欸。謝謝分享
作者: afria (阿法)   2016-09-17 09:13:00
找下家真的超有效
作者: fcorners (不動明王)   2016-09-17 09:15:00
被反告妨害家庭怎辦
作者: ivan0928 (夜思)   2016-09-17 09:18:00
sorry我不能接受婚姻狀態中直接搞外遇來解決心理不適的~~騎驢找馬就騎驢找馬。已婚狀態被告真的剛好而已。你搞不好就要犯阿緯差點永桶的板規。我覺得大家雖然都是女人但不能雙重標準。
作者: foxcoral (foxcoral)   2016-09-17 09:20:00
在美國分居後可以找對象 台灣還沒正式離婚前外遇對離婚官司不利啊 不過這的確是建立自信最快的方法
作者: ilovelaw (逐漸找回自我)   2016-09-17 09:37:00
美國沒有刑法通姦罪,所以是個方法,但在台灣通姦罪是刑事犯罪,所以不建議啦!
作者: after11 (after11)   2016-09-17 09:44:00
有時候也不見得直接找得到想談戀愛的對象,我想找下家的建議也許是讓當事者有新的生活或心靈上重新開始的目標而已
作者: lovetoo (too)   2016-09-17 10:11:00
通姦罪要有“姦淫”才會成立,實務上是指“性器交合”,其實只要不有性行為,我不覺得離婚站不住腳。有朋友當支柱,其實是個好方法
作者: linsia (コノヤロー)   2016-09-17 10:19:00
推 找到讓自己重新發光發亮的理由 覺得自己值得被珍惜
作者: selenahu (selena)   2016-09-17 10:23:00
在台灣,會和有婦之夫曖昧的正派男士很少吧有夫之婦...打錯
作者: ladyluck (Luck be a lady)   2016-09-17 10:52:00
不過我也看過離婚後因為自信心跟傷痛還沒平復,找下家搶反彈反而愈搶愈失敗打擊更大的。一直到他們走出來之後才能夠找到命中注定的下家。(我講的例子都在美國)
作者: littlechaos (pretty good)   2016-09-17 11:31:00
可以不要每次都一直說美國怎樣嗎 有時候環境又不一樣 況且原po還沒離婚 這在台灣是不可行的 只怕撕破臉讓男方有把柄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6-09-17 11:36:00
還好阿緯先衝了 不然又鼓吹違法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6-09-17 11:52:00
這我讀小學的時候就知道了
作者: verphy (噓。)   2016-09-17 11:57:00
推NCKU大,真的是幸好,不然又要被檢舉鼓吹違法了
作者: yylane (蔡小豬的媽)   2016-09-17 11:59:00
我覺得分享一下不同國家的經驗不錯啊,也不一定就要跟著照做,但可以參考一下,讓自己知道接下來可以怎麼振奮精神<畢竟我們都不是當事人,站在高點說道德很容易,出張嘴就是
作者: aboveground (aboveground)   2016-09-17 12:03:00
很棒的分享!推!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6-09-17 12:07:00
我不推耶~先不論臺灣這塊沒立法,台灣社會不認同婚姻中騎驢找馬,這跟男方純外遇離婚輿論完全不同,更何況女方找到下家,離婚條件更不利,搞不好淨身出門幸好這篇不是鼓吹貓離家找下家,不然你要被檢舉了
作者: mesth (小璽)   2016-09-17 12:27:00
就算沒有性行為,在離婚訴訟中若自己也有外遇就很難求償,況且台灣法律就是不認同有婚姻關係下對外發展
作者: aboveground (aboveground)   2016-09-17 12:48:00
大家都看利益,真有趣婚姻板需要多面向與深度關點,希望妳常常發言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09-17 12:59:00
只能說這裡不是美國。
作者: kupenn   2016-09-17 13:45:00
推,到底求得是自己快樂還是自身權益.....
作者: morphology (變形國策顧問1號)   2016-09-17 14:27:00
問題是...在台灣這可能會讓你的婚離不成,還要損失自己原有的權益
作者: UYC (靜心)   2016-09-17 14:51:00
美國的諮商團體有讓大家從中找伴侶??這在專業動力上是不被鼓勵的,即使成員私下有互動,都應該帶回團體中討論,is it true??
作者: semind (Lee)   2016-09-17 16:13:00
我贊成,人不該為婚姻而死。只要不傷害人活著、好好活著,比什麼法律都重要
作者: aboveground (aboveground)   2016-09-17 16:37:00
推樓上很多人結婚與不離婚...不都是因為社會觀感與利益嗎
作者: paro (巴羅)   2016-09-17 19:25:00
感覺在台灣不適合用這種方式,離婚前應該還可以告妨礙家庭?
作者: bunreachable (Polly)   2016-09-17 20:13:00
贊成 這是建立自己信心的過程 會努力想站起來我好想我媽談新的戀愛@-@
作者: DividBud (歧芽)   2016-09-17 21:05:00
我覺得是很好的思考點,只是實施細則要因tw而修改
作者: hatoo (Qoo)   2016-09-17 21:21:00
推這篇!
作者: kido183 (Fotograf)   2016-09-17 21:22:00
傻傻真照你說的做在台灣會被告好嗎?
作者: lucef   2016-09-17 22:27:00
抱歉,請問什麼是下家啊?下家是指下一個對象的意思?
作者: danny0178 (Pony)   2016-09-17 23:03:00
回樓上:YES 不過這在台灣不可能 有被告妨礙家庭跟通姦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6-09-17 23:04:00
這篇真的是有鼓吹違法的嫌疑了。。。
作者: danny0178 (Pony)   2016-09-17 23:04:00
的風險 雖然心靈可能治好了 但後來的官司問題反而更苦
作者: ql4ql4 (泡泡)   2016-09-17 23:16:00
不懂有什麼好噓的,不過就是提供國外觀點,要不要參酌自己無法判斷嗎?
作者: pikmin520 (莫再提)   2016-09-18 00:30:00
國外觀點沒錯,不過你要不要看看新聞才有個女的生兩個還無法正名跳樓的,跳樓的就是你所謂的下家這很明顯就是國內外的差別,沒什麼好参考
作者: thewaymilky (德維謬祈)   2016-09-18 06:59:00
台灣這樣會在離婚官司中有不利影響吧……
作者: Cottesloe (看似冷靜的女人)   2016-09-18 12:07:00
台灣人就是莫名框架很多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6-09-18 13:36:00
報復性找下家結果傷更深,我知道有2個實例,都是外國人,這方法其實沒有好很好,斬完亂麻後再從新開始比較好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6-09-18 18:43:00
原文都說不是為了報仇的作法了,扯「報復性找下家」有這種心態的人就算離婚了再找也不會比較好啊
作者: oldbalanc (yes)   2016-09-19 00:29:00
就算是失戀也不建議用找新的對象來排解傷痛阿,這樣會發生誤以為是喜歡其實只是一種假像的情況吧?所以認為離婚也不該這樣,感覺很容易找錯人結果又更慘。
作者: pikmin520 (莫再提)   2016-09-19 09:16:00
台灣有多少例子都是被已婚男騙說會離婚娶對方,結果小孩生了還被告妨礙家庭,你要不要來解釋解釋
作者: cyh33   2016-09-19 11:36:00
哈 "下家"是個好新鮮的詞,還是我寡聞?第一次聽到感覺是rebund?就是不管有沒成,是一個藉著找新對象來加速療傷(自信?)過程?
作者: draving (draving)   2016-09-19 13:07:00
台灣有通奸罪…如果需要打離婚官司真的不要這樣搞,就算夫妻雙方有協議,大概也會因為違反善良風俗協議無效喔
作者: Arialovescat (Aria)   2016-09-19 15:16:00
其實多吸收知識也沒有不好 推你一個 :)
作者: cyh33   2016-09-20 12:36:00
歐美的確較多這種諮商團體耶,各種情況都可以來個團體的確容易遇到相同處境之人,也容易發展出新的一段但其實也很多又跟前一段復合,反而讓新的傷兩次也有,或相反大概國情不同吧,但感覺基於人心來講,還是完整處理完這段再開始新的一段,對自己也對新人都公平.一方面也可以確定自己真正心意,真正自己,而不是為了療傷快速陷入下一段
作者: mirandaliu (Austinite)   2016-09-22 13:57:00
不過臺灣沒有separation agreement,所以這招不行
作者: MAGODAJAN (falling angel)   2016-09-30 00:23:00
結婚就不是兒戲,沒有男人是會死嗎冷靜下來轉移注意力,人生不該只有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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