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板上有些外遇文,來分享我的經驗。
我是一個國立高中的老師,對,外遇的人是我。
當初結婚前,我覺得她是一個很有自己主見的女生。
結婚後,我卻發覺她卻是個很不聽話的人,
而且我們是跟我爸媽還有大哥大嫂一起住,她不聽話我會很困擾。
連我跟她說我媽說也不行,我覺得我媽是長輩,聽她的指導有什麼不對?
比如說我跟她說我媽說要她不要常回家,雖然她家離我家不到兩公里,
可是我媽說她常回家會被人講話,可是她還是都不聽。
所以登記不到三個月的時候我就找她要離婚,
而且我跟她也沒圓房,我認為她沒有什麼損失,
所以我希望她就這樣離婚,
沒想到她不肯,所以我只好編理由到法院起訴她離婚。
一審的時候,雖然她有拿出驗傷單,但她也不想想她那天說眼鏡被我弄破掉,
還是我一早載她去上班,居然趁著去上班我不在她身邊的時候去驗傷。
不過我還是輕鬆就勝訴了!
沒想到她還執著上訴二審。
我才知道她居然對我偷偷錄音,
包括當初我說她媽收了聘金是在賣女兒
以及我後來說要告她叫她去跟法官說等等的錄音。
二審法官還一直逼問我,
害我得要承認我告她的理由都沒有物證事證,
我只能找我爸及里長來幫我作證。
可是我爸是國小老師退休,
里長也是我學校的老師退休,
老師耶!法官居然不相信當老師的人的證詞,
二審的法官居然判我敗訴!
敗訴之後我就趕緊去賣掉我們婚後才買的房子,
免得之後還要分她財產,
然後繼續上訴三審。
沒想到三審法官居然拿二審法官的理由來駁回我的上訴!
難怪人家都說恐龍法官很多!
二審判決書居然還公開我的名字,現在不是有個資法嗎?可不可以用個資法告法官?
後來我想說就算了,
判不離就不要離,
反正她是女的,我是男的,
女的會越來越不值錢,男的越老越值錢,
而且我在國立高中,相信我的條件會有女的自動巴上來。
被拖著是她吃虧,看她什麼時候要來跟我跪著求我跟她離婚!
從三個月要跟她離,她不離,拖到現在都五年了!
加上交往時間也快要滿九年了,我看她有多少青春跟我耗!
後來我去交了女朋友,也是國中老師,雖然目前還不是正式的。
反倒是我看她一直也沒人要。
後來她不知道為什麼知道我交了女朋友,
還找人來汽車旅館抓姦,不過我看她找的徵信社很兩光,
也沒抓到我們什麼證據。
後來我學校的校長主任找我去談,
我也不覺得怎樣,還跟他們說:
我查過了啦,就算通姦告成了,
也不過判個兩三個月,還可以易科罰金,
又不影響我的工作,
我就看她能奈我何?!
那些板上要處理老公外遇的人妻,
以我這樣的例子,我覺得妳們也不用太白費力氣啦...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YES/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