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其實我也很疑惑,
雖然我知道很多人都覺得只要自己是躺蛋蛋的,
就不怕給人家看,
但是我真的不確定這是否是所有人可以通用的標準。
而且這個問題也讓我聯想到另一個問題,
那兩夫妻如果有人在寫日記,
可不可以接受另一半去翻看?
如果私人的簡訊臉書訊息可以,那日記應該符合同一個標準吧?
可是我就認識某些朋友是不能接受另一半看自己日記的。
那日記跟簡訊差異在哪裡?
日記是自己對自己講的話,想的事情,還有生活的紀錄與感想。
簡訊是他人與自己的對話內容。
乍看好像有點差異,但是,不是都是有可能屬於當事人不想外洩於第三人的資訊嗎?
所以我不知道是不是成為夫妻之後,就一定要在所有的事情上都開誠布公呢?
還是其實是有空間可以給予一定的隱私呢?
※ 引述《onlychase (Adler)》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YES
: 前幾天晚上太太拿我的手機去看我的line跟臉書訊息
: 當下我沒有什麼反應,因為我覺得也沒什麼不能看的
: 只是我還是不太喜歡這樣子,好像沒有自己的隱私一般
: 隔天有跟他提,他就不太爽,覺得我幫他當外人
: 說什麼他認識的其他夫妻都可以隨時看都沒關係
: 是在我面前看又不是在背後偷看
: 他叫我去問問認識的人,到底這樣是可以還是不可以
: 只好上來做一下名意調查再拿給太太看了 囧
: 請問,另一半隨時可以拿你的手機去看你的個人訊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