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很久 我大概區分一下
房子登記在女生名下
每個月房貸方面的支出 女 15,000
男 10,000 + 10,000 頭期款還款 = 20,000
(不管頭期款是誰先出的 既然男方想還 應該就算在房子類支出)
家用部分 女 10,000
男 10,000
家用總共兩萬元整 須要負擔男女雙方食衣住行+婆婆食住行+男妹食住行
如果是我的話 我會跟先生商量討論看看
看是否可以改成下列方式
以後每個月房貸支出 女 20,000
男 20,000
這樣每個月總和得到四萬元整 兩萬五付房貸 頭期款還款一萬五
然後名字部分 我會改成跟先生共同持有
畢竟這樣就等於男女雙方都有對房子付出貢獻
家用部份 男 10,000
女 10,000
每月一樣有總額兩萬元整
我會跟先生約定好 所謂家用的定義是甚麼
我的觀念的家用 就會是食材、水電費、生活必需品像是衛生紙洗衣精之類的
這些都太難區分 分了也難看
所以雖然是四人生活下的支出 我會願意用家用支出
住的部分如果目前有空房間 無償提供給先生的家人居住我也OK
只是如果以後娘家的人須要來住 先生也不可以拒絕
同樣的如果以後小孩出生長大需要空間
就必須麻煩妹妹搬走了 畢竟房東是我跟先生 我們的小孩一定是重點
帳單部分 這種非常個人的費用 就請各自繳納
收到婆婆和先生的帳單 直接拿給先生 讓先生去繳
如果要用家用繳 那你要記得去跟你爸媽還有弟弟搜刮帳單來繳
以後如果婆婆需要收取孝親費了 還是只能先生額外支付
如果先生要我一起負擔? 那麻煩也算我家兩老一份 一起支付孝親費
沒道理我父母養我這麼大 然後要我去養別人的父母然後自己的放著不管吧?
平常生活費用我都可以協助支出 這種單純單一且金額較大的費用就沒辦法了
當然 既然算的這麼明確
日後如果生小孩 需要麻煩婆婆帶小孩
請務必一定要支出婆婆帶小孩的費用
夫妻雙方每個月一起提撥一筆錢給婆婆 當作保母費
總結下來 雖然好像還是平白無故照顧莫名其妙的小姑
可是畢竟人生哪有可能甚麼都算的這麼精這麼公平
這樣的分配方法應該是我最可以接受且公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