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6-11-27 01:00:03※ 引述《cybersonic (定風波)》之銘言:
: 這些年來 為了這類問題 吵了好多次
: 希望能找到解決的方法
原po需要的是解決的方法。不是要大家論斷誰是誰非。
大部份情況,要解決問題,通常就是靠協商。然後白紙黑字簽約。
協商的結果,往往都是各退一步。
家庭不是法庭,是非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平衡。簡單來說就是要用喬的。
所以原po與其糾結在雙方家庭金錢觀的不同,要知道根本於事無補。
主義、意識形態、價值觀,其實都是信仰問題,要爭短長總是會頭破血流,
所以真正會做處理事情的人,都是用這個換那個,大家互相妥協。
既然要妥協,原po是必需要退讓,先仔細想想,自己的底線是什麼,
然後再跟妻子協商,例如承諾不再給固定孝親費之外的費用(醫療費除外),
但是每月固定孝親費增加。
也許原po認為,失去了財產處分的自由很捨不得。不過,捨不得自由的人,
可以不要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