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901/32779626/
(簡單講:假設房貸8成,妳媽不繳了,法拍6成,剩下兩成子女可以拋棄繼承,將債務
移轉到保人身上)
將來要住的也不是妳,房子看起來也是留給弟弟的
跟媽媽說:
現在房子一年跌過一年,越晚買越好,大弟也快去上班了
媽媽可以把頭期款分幾年存到弟弟戶頭,等弟弟開始工作,直接用弟弟的名子買
既不用保人、又可以談比較好的利息、將來房子留給弟弟還不用繳稅金。
這樣既顯得大方,又點出房子根本與你無關,友愛的幫弟弟著想,還聰明節稅。
(至於妳弟拿到錢會不會拋棄你媽,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