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情,價值觀的差異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6-12-28 10:49:05
價值觀的事情我不評論,每個人想法都不同,順從自己當下的想法就好。
如果以後自己價值觀改變,再變更也不遲。
與其為了改變別人的想法,而發生爭鬥,不如劃好自己的小空間,大家
井水不犯河水,這樣子每個人各自過平穩的生活,才是最理想的人類生活模式。
「結婚真的要三思,不然像我和老公就算結了婚也還是回到原點」
其實並沒有回到原點。我是認為反而有了不錯的結果。其實偷偷告訴原po一件事
,我國的婚姻是用登記制的。只要想恢復婚姻關係,兩個人同意後去重新登記
又變成夫妻了。不用再擺桌請客,也沒必要告訴公婆和自己父母兩人又結婚了。
結婚對上一輩來說是兩個家庭的事。但如果是秘婚的話,就只有兩個人和國家知道
,這不是可以省下很多麻煩事嗎?因為台灣還沒通過同居法,所以同居關係,對於
男女或男男或女女雙方的法律保障是不足的。如果原po認為需要法律保障,可以
在男生同意下,自行重新登記結婚,然後不告訴自己的父母親人。
這是我評估原po狀態後,得到的最佳解答。
不然,沒有法律保障的同居關係。其實反而是最不安穩的。
作者: isntsweet (Feb)   2016-12-28 11:01:00
但說真的,她公婆沒很誇張,反倒是原波公主很明顯
作者: happysad (永夜)   2016-12-28 11:01:00
這是女方最佳解。只怕男方不簽了。
作者: jfw616 (jj)   2016-12-28 11:05:00
刪文了,看來大家傷害了她的玻璃心
作者: isntsweet (Feb)   2016-12-28 11:07:00
男方也是奇葩惹,奶奶病重女方居然還在計較婚禮不合意..
作者: happysad (永夜)   2016-12-28 11:08:00
我看是講中了核心
作者: angels (笑著流淚)   2016-12-28 11:08:00
我才剛要推就刪文了~原Po有在看得話,就先同居等長輩死光了再結吧
作者: w3aki (w3aki)   2016-12-28 11:15:00
男方應該是想走走不掉吧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6-12-28 12:17:00
很愛他,只不想有婚姻關係,那就不見得願意分手了
作者: bamanihao (bamanihao)   2016-12-28 15:31:00
這種公婆還不誇張?被m真重
作者: acrystal (.......)   2016-12-28 16:28:00
她前夫戶口還在老家的話,登記會被戶長發現的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6-12-28 20:13:00
不過原po對於結婚儀式時間等等很介意的狀況來看,或許不願意只登記的做法
作者: z82328   2016-12-30 02:04:00
公婆提出意見,女方父母表示看女方,女方妥協,為後決定權女方,公婆虐?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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