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篇 再怎麼算來算去 吵來吵去
就是一個源頭 : 沒有愛了
原原po的暱稱 愛文文 是怎麼了?
如果有愛 絕對有丈夫可以為了小孩 月薪出100% 也都甘之如飴
如果有愛 就不會認為要自己存錢才可以以備不時之需 錢給老婆就不能以備不時之需
沒有愛了
想想初衷吧.....
※ 引述《RTA (愛文文)》之銘言:
: 標題: [求助] 家庭支出該怎麼付
: 時間: Tue Jan 3 07:56:4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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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老婆為了生活費的事跟我鬧得不可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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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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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月入近十萬,她月入近五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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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小孩保母費一個月兩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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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每三個月都會匯十萬給她當家用和保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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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姆年終一個月也是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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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稅夫妻共同申報也是我全部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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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子需要接送小孩也是我在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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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錢偶爾她付,偶爾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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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日出去上館子也是我付的比例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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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常日偶爾早下班她買飯給我吃$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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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家事部分就是我只有假日比較有空可以多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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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她偶爾假日值班我要一個人帶兩個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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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平日小孩接送都由她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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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日會帶她去吃飯,送個iphone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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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問題是,如果按照一般人的想法就是老公賺多就要多給最好是錢給她管
: 對不起,我做不到這點
: 我只願意小孩家用一人一半
: 畢竟她也是有工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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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況且我也完全不知道他拿多少出來給小孩當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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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最近一直在跟我說她同事的先生錢都給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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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他一直要我也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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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真的,如果真的生活費給太少我可以斟酌再往上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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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一直覺得我想要夫妻財產各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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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這樣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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