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本來就是大孩子,37歲還不獨立很常見。
我本人30歲結婚以後,就搬出去自己住了,到現在我不覺得自己很獨立。
還是拿夫家/娘家給的資源,家事80%都丟給太太做(她是家管)。小孩子
白天也都是太太照顧,晚上才換我接手陪他們玩/讀書。
我不住家裡只有一個理由,我爸媽生活態度比我還糟,我爸媽不煮飯不洗衣
不掃地不作家事,以前都是我奶奶做的,
現在奶奶不常住家裡,整個家亂得跟豬窩沒兩樣,我和兩個弟弟也都不想整理,
就通通搬出去住了。我太太脾氣不好,但是很會做家事。
回到原po的問題。看起來原po的公公婆婆應該把家裡整理的很好,所以原po先生
才捨不得搬出去。所以原po要考量到,就算搬出去住,家務的工作,勢必
落在兩個人身上,這到時又是新的問題,難道這時又要來吵離婚?
人生本來就是每個階段有每個階段的難題,動不動就說離婚,只是逃避問題。
還有,台北市房價並不貴,一坪只要40萬物件很多,1000萬以內都可以出手買。
住早日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