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第幾次寫。
溝通,是讓對方「知道」自己的想法。
說服,是讓對方「接受」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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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先寫,不然有些人總是會忘記的挑毛病。
基本上來說,你公公出爾反爾,這是辦婚禮最差的情況;因為這會造成極
高度的不確定性,讓人疲於奔命而沒有安全感。同時在二個家族都不能丟臉
的情況下,互有堅持,更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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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實際面,我們現實一點,看看你公公的改變。
你公公的改變,主要有3點:
(1)樂團
這個無解。因為妳不想要,你公公要。我只能勸你,我訂婚時,
我岳父請的樂團,是提琴類的,那個水準還真的好!對於我整個
訂婚流程來說,有明顯的加分效果。只希望你公公訂的樂團夠水準。
(2)20桌
身為己經用頭腦想過的人,我推算你和你老公最多賠15萬;一般來
說應該不會賠到11萬。至於死不用頭腦來想想會貼多少的人,我就真的
很無耐了…請不要回我這篇文章的推文,想要討論自己開一篇。
女方有參加的情況下,至少8桌;公婆又保證12桌,怎樣看都不會賠
到那裡去。即使公婆有失算,那也有女方補差額;而且通常結婚以爆
桌收場比較多。
你公公都會有訂金9萬,真要再貼個10萬以上的機率很低很低。
如果你老公連結婚貼個10萬的桌錢都拿不出來……我實在不知道你
們去看3萬/桌的飯店是做啥。對啦,剛結婚多存錢是正確的行為,不過
對於結婚典禮來說,該花的還是要花,就像你顧新祕一樣。
(3)主辦人
請面對現實,台灣一般真的就是「訂婚女方主辦、結婚男方主辦」。
願意合辦的結果,確實是女方放棄了主辦權。
如果你真的在意,那就女方自己搞一場,代價就是結婚的桌數要賠
很多。這個其實是可以避的,就是你們直接call飯店,表示要減桌數,
表示家裡己經鬧翻,最差就是賠9萬的訂金。
當然也有另外的問題,就是男方硬辦結婚。賠的錢可能就是你老公付;
別忘了,你老公是你公公的兒子,這個我最後會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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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有的個大問題,大家可以想想。
「原po妳媽打電話來時,你公公不同意妳媽的想法,那還要不要再討論?」
簡單來說,就是以下的對話:
娘家母親:「親家公,我認為因為abcd等理由,要減到15桌。」
公公:「親家母,我認為zzzz這個理由,要20桌。」
娘家母親:「親家公,我認為因為dferredfasdfa等理由,要減到15籍。」
公公:「親家母,我認為zzzz這個理由,要20桌。」
懂了嗎?
懂了嗎?
如果原po妳媽每個電話或是line都在討論這件事,然後妳公公不停的照三餐
拒絕,下場是什麼?
很難看啊!!!
所以,妳公公或是婆婆,根本不的再想接妳媽的電話,妳媽的line。因為整個
場面就是很難看。
是的,妳公公改變承諾是不對,但是他不接妳媽電話和鎖line,那反而是不要
要讓場面更難看下去。
就整個溝通到最後,妳去抱怨公公不與娘家母親講話,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你
公公就是拒絕再拒絕,這個溝通是很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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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要給建議,不然沒有意義。
簡單來說,請妳忘了前面那堆推文中意義用事的建議,回歸理性一下。
記得一件事,你可以做任何事,但是要承擔所有後果。
先思考一下,你老公和原生家庭的關係如何?
如果你老公與父母關係還ok,妳不出席結婚典禮,結果就是你老公變成了
千古罪人,所有看著你老公長大的姑姑阿姨與公婆,甚至他自己,都覺得是個
爛到底的不孝子。這對於台灣受過良好教育長大的男人來說,是一個很沈重的
罪名,一生都洗不掉,壓力很大。
如果有一天,夫妻吵架,這件事情就會被浮上來,甚至每次吵架都會拿這個
來講。或是說,隨著時間前進,當父母年老時,他回家看父母見到老人家氣血
不佳又白髮蒼蒼,就會開始牽怒於妳。
重申一件事,你可以做任何事,但是要承擔所有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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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建議,你有二條路:
(1) 認命的參加婚禮,樂團就算了,頂多賠點錢,然後搞一些自己開心的活動
來讓自己開心。
(2) 再辦一場女方主辦的宴會,缺點是,你會賠多點錢,就認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