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是不是和公婆撕破臉好了

作者: lhao (Good Luck)   2017-02-16 19:04:14
看到這系列文只能說有感
本人跟老婆是在國外工作 去年底也在國外註冊登記
當時註冊登記的小型婚禮岳父母都有到 唯獨本人的父母親沒出席
可想而知那時候也溝通了很久 也產生了一些不愉快的誤會
幸好最後是圓滿落幕 岳父母也滿意 只是補請一事仍是不能免...
本人的父母親一直是抱持著婚事小孩自己決定就好 他們請不請都沒關係
但岳父是個愛面子又有很多結拜兄弟的人 所以補請會要請很多桌
重點是這都沒關係 本人跟父母都同意配合 假如要合辦也可以
結果好巧不巧跟老婆註冊登記完方隔幾週就發現懷孕
眼下對於補請一事想必就順勢延後了...吧?
事實上岳父的堅持是補請要在一年內完成 因此最遲今年底要回台灣辦
然而小孩是預計今年要出生 生完了不到五個月就要回台補請
本人的父母親得知岳父想"趕"在今年底補請一事並不支持(想當然爾)
但老婆的意思是尊重她老爸的意願 盡快把補請一事辦完也好
雖然我自己想要的婚禮也已經辦完 補請這事當然以長輩的意見為主
但兩邊一起補辦應該還是要以男方為主? 也不可能全部丟給女方去籌備
再者如果岳父堅持今年底補請 就以女方為主辦的話 娘家或許會覺得夫家不重視?
本人很慶幸在結婚這件事情上父母都沒有特殊要求 甚至說可以不用補請
但就因為如此也變成岳父在主導 然後老婆跟我都要聽岳父的
這樣不也是不重視我父母的好意? 他們也是可以有意見的(其實當然是有)
站在岳父的立場其實本人也是能夠理解
可是當出意見的人只是會讓做事的人為難的時候 這就令人不太能接受
加上
小姨子下個月就要"先"辦訂婚 這來的很突然但卻也很迅速的決定好了
因此本人更是覺得一年內不用忙著請兩次 即便可能有些人不會重覆請到
結果岳父的意思是 只要兩次請客有隔六個月以上就沒關係...
總之
很能夠理解原po或其他版友的立場跟意見
如果沒有互相尊重為前提 其實一定會有一方必須要妥協或忍受
但不管怎樣 如果分開請或多花錢可以解決那就不是很難
反倒是一旦與親家撕破臉要再修補就要花很多時間或金錢...
希望原po能順利
作者: krisis (大胖子)   2017-02-17 06:39:00
岳父辦歸寧,本來就要以岳家意見為主。為什麼該男方主導?男方最多要求個三桌充人氣。不算合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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