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跟你們情形有點像,
我跟我先生是從戀愛就開始遠距,
到現在也還分隔兩地。
一開始我是住娘家的,
婚後繼續住娘家,
後來有了寶寶一樣繼續住,
住娘家時,一個月給媽媽2萬,
1萬我出,1萬公基金出,
我從家裡到公司的通勤時間是單程1.5小時,
後來我有機會調動到婆家附近,
先生還沒等到調動的機會,
本來我也很猶豫要不要一個人先調過去,
因為這樣勢必要一個人帶著孩子一起住婆家,
但我先生說婆婆是很好相處的人,
只是有時候比較直白,要我不要擔心,
看多了版上的文章,聽到我媽媽人很nice der這句話,
說真的,只有更擔心,
不過他說了一句話,就是不要預設立場,
先相處看看再說,真的不行他也會支持我搬出去的,
所以我就搬到婆家了,
到現在已經10個月了。
通勤時間如果是大眾運輸大概要70分鐘,
但公婆體恤我上班跟照顧孩子辛苦,
把家裡唯一一輛車讓給我開,
(小叔跟公公都騎車上班)
時間可以縮短到約40~50分,
平常下班後除了照顧孩子跟洗碗之外不用做家事,
衣服給婆婆洗,打掃也都是婆婆在做,
之他偶爾會進房間幫我打掃,
跟先生反應房間我自己會處理之後,
也沒有再進來,房間很亂,她也不會念,
育兒方面也算好溝通,
雖然偶爾會阿媽覺得冷,
但不到誇張的地步,
頂多大人穿短袖,
小孩穿薄薄的長袖衣服。
每個月一樣付2萬,一樣1萬公積金,
只是另1萬變先生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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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是
1.真的不要預設立場,不是每婆婆都是惡婆婆
2.自己神經要大條一點,
既然說要我當自己家,
我就不客氣的把在娘家的生活方式搬來了。
3.雖然我已經這麼自在了,但每到假日還是想往外跑。
多少還是有點不是自己家的感覺。
4.跟公婆同住有後援其實也蠻方便的,
小孩放學有人在家,掛號信有收,小孩生病不用我請假…
就我個人而言是覺得利大於弊,
不過等我先生也調回來還是會搬出去,
畢竟已經成家了,還是小家庭自己生活比較自在,
是說4人住1個房間也真的是太擠了,
我先生週末回來都是打地鋪…
給原po的建議
1.先跟先生說好如果不適應隨時搬走。
2.先讓人家知道你比較介意的事,還有了解公婆介意的事,
互相不要踩線。
3.不期不待不受傷害,把你當自己女兒的話聽聽就好。